洪湖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577页(638字)

位于东经113°07′~114°05′、北纬29°39′~30°12′之间。

①1951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将沔阳县东荆河以南区域,以及汉阳县、嘉县、监利县三县接壤区域各划出一部分,置洪湖县。②1987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洪湖县,设立洪湖市(县级市),由省直辖。③1995年洪湖市(县级市)改为由省直辖,荆沙市代管。④1996年11月20日荆沙市更名为荆州市,洪湖市(县级市)改为由省直辖,荆州市代管。

洪湖县(县) 见174页“仙桃市”、577页“洪湖市”。

洪溪县(县) 见587页“美姑县”。

洪赵县 见576页“洪洞县”。

洪赵联合县 见576页“洪洞县”。

洪泽湖工作委员会 见575页“洪泽县”。

洪泽湖管理局 见482页“泗洪县”、575页“洪泽县”。

洪泽县 见575页“洪泽县”。

洧川县(县) 见99页“长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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