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608页(572字)

位于东经120°12′~122°55′、北纬50°22′~52°30′之间。

因境内有根河而得名。

①1934年建立额尔古纳左旗、额尔古纳右旗;1948年左、右旗合并,称额尔古纳旗。②1966年撤销额尔古纳旗,复设置额尔古纳左旗与额尔古纳右旗。③1994年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额尔古纳左旗,设立根河市(县级市),隶呼伦贝尔盟。④1994年7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额尔古纳右旗,设立额尔古纳市(县级市),隶呼伦贝尔盟。

1934年隶伪满兴安省。1948年隶内蒙古自治区。1969年隶黑江省。1979年复隶内蒙古自治区。

参见882页“额尔古纳市”。

行政委员会 见609页“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耿马设治局 见609页“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耿马县 见609页“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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