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676页(655字)

绥芬河市(县级市〔黑〕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县级市,省直辖)东宁县

位于东经131.2°、北纬44.4°

因绥芬河而得名。

①民初称东宁县;1975年由东宁县析置绥芬河市(县级市),由省直辖。②1995年绥芬河市(县级市)改为由省直辖,地级市代管。

绥远州 见342页“抚远县”。

绥远县〔内蒙古〕 见10页“土默特左旗”、431页“呼和浩特市”。

绥远县〔黑〕 见342页“抚远县”。

绥远省←绥远特别区

1914年设绥远特别区,1928年改设绥远省;1954年撤销;1954年绥远省撤销前统辖今内蒙古自治区的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东部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绥远省撤销后辖地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参见78页“内蒙古自治区”。

绥远特别区 见78页“内蒙古自治区”、677页“绥远省”。

绥远厅 见431页“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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