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722页(391字)

位于东经113.0°、北纬23.7°。

①1912年称清远县;1988年撤销清远县,设立清远市(地级市)与清远市清郊区。②1992年5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清远市清郊区,设立清新县。

参见719页“清远市”。

清源县〔辽〕 见721页“清原满族自治县”。

清源县(县)〔晋〕 见721页“清徐县”。

清源县〔辽〕 见721页“清原满族自治县”。

清溪县(县)〔川〕 见187页“汉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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