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858页(698字)

鞍山市(地级市〔辽〕)鞍山市(直辖市)鞍山市辽阳县

位于东经123.0°、北纬41.1°。

①1913年设辽阳县;1937年析辽阳县南境置鞍山市,隶伪满奉天省。②1949年5月鞍山市改为直辖市,隶东北人民政府;1952年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③1954年6月19日鞍山市改为地级市,隶辽宁省。

民国初年隶奉天省。1937年隶伪满奉天省。1945年东北光复,1947年隶辽宁省。1949年为直辖市。1954年复隶辽宁省。

下设市千山区(原旧堡区)、立山区、铁东区和铁西区。

参见215页“辽宁省”。

穀城县 见356页“谷城县”。

穀熟县 见708页“商丘市”。

芜湖市 见329页“芜湖市”、330页“芜湖县”。

芜湖县 见329页“芜湖市”、330页“芜湖县”。

蕉平寻县 见307页“寻乌县”。

蕉平县(县) 见858页“蕉岭县”。

蕉平寻县 见307页“寻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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