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议案的说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建国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重要文件汇编》第749页(11007字)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就《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三峡工程的审查过程

三峡工程规模巨大,影响深远,国务院对兴建三峡工程历来采取既积极又慎重的方针。从五十年代开始,在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关怀下,有关部门和广大科技人员进行了大量的勘测、科研、设计和试验工作。1984年,国务院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后,曾原则批准三峡工程(正常蓄水位150米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此后,有关部门、地方和社会各界人士,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精神,提出了各种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为了使工程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和稳妥,要求原水利电力部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重新提出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986年原水利电力部组织全国各方面专家412人,分14个专题进行论证。同时,国家科委配合论证,组织全国300多个单位、3200多名科技人员对45个专题进行科技攻关,取得了400多项科研成果。经过近3年的努力,14个专家组陆续完成了专题论证报告。1989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根据论证成果重新编制了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近40年来,三峡工程的论证工作不仅有大批的专家和各界人士参加,而且已超过一般论证工作的内容,进行了大量的科研、试验工作,使工程论证尽可能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国务院于1990年7月在听取了重新论证的情况汇报和各方面的意见后,决定成立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

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工作,采取先分10个专题进行预审,然后再由审查委员会集中审查的办法,明确要认真地研究各方面提出的一些疑点、难点和不同意的意见,并作为这次审查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力求使审查得出客观、科学、公正的结论。10个预审组共聘请了163位专家,其中过去未参加过三峡工程论证工作的占62%,现任各有关部门行政、技术职务的占73%。各预审组进行了实地考察,召开了预审会议,于1991年5月都提出了预审意见。1991年7月9日至12日,审查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了10个预审组的预审意见。委员们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精神,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一致认为三峡工程的前期工作规模之大,时间之长,研究和论证程度之深,在国内外是少见的。它是成千上万的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长期不辞辛苦、埋头实干的结晶,也是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反复论证的结果。审查委员会认为,无论赞成的、疑问的或者不同意的意见,都是为了如何更好地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和治理,都是从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出发的。这些意见对增加论证深度、改进论证工作以及完善论证结果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对待所有意见都应采取博收其长、吸取合理部分的态度,而不应采取排斥对立的态度。因此,在论证、审查中,对有关部门、地方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采纳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审查委员会一致认为,在重新论证基础上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研究深度已经满足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要求,可以作为国家决策的依据。1991年8月3日,审查委员会召开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对长江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认为三峡工程建设是必要的,技术是可行的,经济是合理的。建议国务院及早决策兴建三峡工程,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1992年1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认真审议了审查委员会对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同意兴建三峡工程,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二、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长江是我国最大的河流,全长6300公里,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19%,养育了全国1/3的人口。长江流域的水资源十分丰富,总量占全国的1/3,水力资源可开发量占全国的53%,内河航运里程占全国的70%。流域内气候适宜,物产丰富,工农业总产值占全国的40%,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但是,长江流域的水旱灾害分布很广,尤以中下游平原地区洪涝灾害最为严重。从清代以来,水灾更趋频繁。1860年、1870年两次特大洪水,中下游平原损失惨重。本世纪1931年、1935年两次大洪水,分别淹地5090万亩和2246万亩,直接淹死人口分别为145500人和142000人。1954年大洪水,虽然经过广大军民大力防守、抢救,采取分洪措施,仍淹地4755万亩,死亡33000人,京广铁路100天不能正常运行。历史上每次灾害,都给流域内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对国家经济造成很大的影响。

如何解决长江中下游特别是荆江河段的防洪问题,解除长江中下游两岸人民乃至国家、民族的心腹之患,一直受到中央的重视。社会各界对此也十分关注,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几十年来的治理实践和对各种意见、方案的反复研究和论证,要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包括有工程措施,也有非工程措施。诸如:①在干支流广大地区进一步搞好水土保持,加强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的建设,防止水土流失:②对主要支流开展治理,修建水库;③在干流上兴建三峡工程;④加强中下游堤防建设,特别是应尽快完成1980年确定的近期防洪方案;⑤加强分蓄洪区建设;⑥加强河道整治和洞庭湖、鄱阳湖的治理;⑦加强防洪管理和非工程防洪措施,包括防汛、河道清障、严禁盲目围垦、通讯和预警、群众自救等措施的建设等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综合防洪体系。综合治理中的各项措施都在防洪体系中的某一方面发挥它一定的作用,兴建三峡工程也是发挥其一定的作用,而不是替代其他各项综合措施。综合治理的每一项措施对于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都是十分重要的,这些措施互补长短,都是不可缺少的,都必须进一步得到加强。各方面对综合治理措施提出了不少很好的、很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不论现在和将来,凡是对治理开发长江有益的建议和意见都应该认真研究和采纳,不要因为考虑兴建三峡工程而予以忽视。三峡工程的建设时间比较长,所以其他各项措施更需要加强领导,更好地组织全面实施,以防止和减少在建设期间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限于本议案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提请审议兴建三峡工程,所以对其他措施这里就不具体展开说明了。

(二)兴建三峡工程,是诸多综合治理措施中的一项关键性工程措施

建国40多年来,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在长江流域进行了大规模的防洪工程建设,加高加固干支流堤防3万公里,完成土石方40.5亿立方米,修建支流水库4万8千座,并安排了一批平原临时分蓄洪区,对保障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很大作用。

但是,目前长江上游巨大的洪水来量与中下游河道过洪能力小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在荆江河段尤为严重。据历史记载和调查,自1153年以来,长江宜昌的洪水大于8万立方米每秒的有8次,其中1860年、1870年在荆江上段的枝城洪峰流量达11万立方米每秒。而现在荆江河段的过洪能力,包括南岸向洞庭湖分流,也只能安全通过约6万立方米每秒的洪水流量,相当于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超过这个标准,就需要采取分洪措施。现在,分蓄洪区内人口稠密,每分蓄洪一次,损失巨大。而且,分洪后荆江河段也只能通过约8万立方米每秒的洪峰流量。一旦出现类似1860年、1870年这样的大水,即使运用分洪区后,仍有约3万立方米每秒的超额洪水无法安全通过,将造成南北岸堤防漫溃的严重局面。

荆江河段,北为江汉平原,南为洞庭湖区,汛期洪水位高于两岸地面6米以上,多的10余米。一旦南岸堤防溃决,洪水将直趋洞庭湖,沿线民垸荡然无存;北溃洪水将直泻而下,淹没整个江汉平原,并危及武汉市和京广铁路的安全。荆江两岸有人口1500万人,耕地2300万亩,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棉基地,还有一批重要的大中城市和工矿企业、交通设施、油田等。无论南溃、北溃或两岸俱溃,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均将遭受到巨大损失,严重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大局。

作为长江中游起分洪调蓄作用的洞庭湖,每年长江水带入泥沙近1亿吨,因此,泥沙淤积日趋严重,不断萎缩。建国前有湖面4350平方公里,而到1983年只剩下2691平方公里,面积减少38%,大大降低了洞庭湖对荆江河段的分洪能力,进一步加剧了河道过洪能力小与上游洪水来量大的矛盾,使荆江河段原已十分紧张的防洪形势更趋严峻。如不采取措施,洞庭湖将会逐渐消亡,长江中游洪水失去调蓄场所,对荆江防洪也是十分不利。

三峡工程地理位置优越,能控制荆江河段洪水来量的95%以上,控制武汉以上洪水来量2/3左右,特别是能够有效地控制上游各支流水库以下至坝址约30万平方公里暴雨区所产生的洪水。这是其他防洪措施所难以替代的。三峡工程是提高荆江河段防洪标准,保障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关键性工程措施。

三峡工程的防洪作用显着,可以将荆江河段的防洪标准由1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配合分蓄洪工程,可以防止荆江河段发生毁灭性灾害;可以减少流入洞庭湖的水、沙,减轻洞庭湖的淤积和防洪负担,延长洞庭湖的寿命;可以较大幅度地减少中游的分蓄洪损失;可以减轻洪水对武汉地区的威胁,对下游地区也有一定防洪作用。为了保障长江中下游地区特别是荆江河段南北两岸1500万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社会长治久安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及早兴建三峡工程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是兴建三峡工程的主要出发点。

(三)三峡工程可为华中、华东和川东地区提供重要的能源

任何一个水利工程的兴建,都应该尽可能地发挥其综合效益。三峡工程也不例外,除了要考虑其首要的巨大的防洪作用外,同时还要利用水力发电,带来巨大的发电效益。三峡水电站,年发电量840亿千瓦·时,约相当于1991年全国总发电量的1/8。与火电相比,相当于14座装机为120万千瓦的火电厂和3个年产1500万吨规模的煤矿及相应的运输工程。兴建三峡工程对缓解华中、华东及川东地区能源供应的紧张状况,减轻煤炭供应和运输的压力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三峡工程地处我国腹地,距各大负荷中心的输电距离均在1000公里左右,三峡工程的建成将促进全国几大电网联网,可大大提高电网运行质量和效益。

积极开发水力资源是我国能源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针。目前国家正在长江支流上建设二滩、五强溪、隔河岩、东江、铜街子、宝珠寺等一批大型水电站。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长江干支流上其他规划中的主要骨干水电站,都将在本世纪末和下世纪初得到开发。三峡工程的兴建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水电的开发,同时也将为西电东送起到中间支撑点的作用。

(四)三峡工程的另一个效益就是可提高川江航道通过能力,促进长江航运事业的发展

目前重庆至宜昌660公里航道,流经丘陵和高山峡谷,落差120米,滩多水急,航道通过能力小,运输成本高,限制了航运发展。三峡工程建成后,将改善通航条件,下水单向年通过能力由目前1000万吨提高到5000万吨,航运成本可降低35%一37%,万吨级船队有半年时间可直达重庆,为发展西南地区的经济和繁荣长江航运事业创造条件。

三峡工程是一个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除防洪、发电、航运等效益外,还可增加长江中下游枯水期流量,有利于沿江城镇的供水,有利于南水北调、缓解北方地区缺水矛盾,并有灌溉、水产、旅游、发展库区经济等效益。三峡工程的兴建,对促进华中、华东、西南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关于三峡工程的建设方案

三峡工程正常蓄水位的选择,涉及工程规模、工程效益、水库淹没、移民安置和泥沙淤积等重大问题。国务院于1984年曾原则批准正常蓄水位150米的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年,重庆市政府向国务院报告,要求将正常蓄水位提高到180米,以便万吨级船队能直达重庆港。交通部门也持同样的看法。在重新论证和审查中,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分别对正常蓄水位150米、160米、170米、180米,以及“两级开发”和“一级开发、分期蓄水”等六个方案进行了全面的技术和经济论证。考虑到三峡工程首先应当满足中下游的防洪要求,万吨级船队能够直达重庆,泥沙淤积问题的处理要有把握,以及库区人民不希望水库在防洪运用时因超蓄而造成临时搬迁等因素,最后确定,采用水库正常蓄水位175米,大坝坝顶高程185米和“一级开发,一次建成,分期蓄水,连续移民”的建设方案。该方案比原方案更为合理,防洪库容由原来的73亿立方米增加到221.5亿立方米,使三峡工程的防洪、发电、航运效益增大,是各有关部门、地方和库区人民都能够接受的方案。初期先按156米蓄水位运用,有利于移民安置,又可验证泥沙淤积对库尾航道、港口的影响。

经过多年的研究和论证,三峡工程坝址选在湖北省宜昌县三斗坪镇。工程的拦河大坝全长1983米,坝顶高程185米,最大坝高175米。水库正常蓄水位175米,水库总库容393亿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221.5亿立方米;水电站装机26台,总装机容量1768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840亿千瓦·时。工程静态总投资按1990年价格水平计算为570亿元。工程建设需准备3年;主体工程总工期预计15年,第一批机组在第九年开始发电。

四、关于三峡工程的技术可行性

三峡工程的勘测、设计和科学试验工作已进行了近40年,基本资料丰富,前期工作做得比较充分。大坝建在坚硬完整的花岗岩岩体上。工程规模虽大,但建筑物都是常规型式,我国有比较丰富的建设经验,有能力完成设计和施工任务。主要机电设备可依靠自己的力量,立足国内制造。总的讲,工程建设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一些同志比较担心的泥沙淤积、水库诱发地震和库岸稳定问题,经过国内有关专家的深入研究,已基本搞清楚,并有了对策。

长江的平均含沙量小,但年输沙量仍相当大,又是一条重要的通航河流,因此,泥沙问题应该慎重对待。根据国内许多工程解决泥沙问题的成功经验,并经过大量的模型试验研究表明,三峡水库是一个河道型水库,采取“蓄清排浑”的方式来运用,即汛期沙多水多,开闸门放水排沙;枯水期水少沙少,关闸门蓄水,这样水库可以长期保持绝大部分有效库容,保证防洪、发电和航运等综合效益的发挥。论证中重点研究了泥沙淤积对重庆市的影响,认为采取综合措施后可以满足航运的要求;水库长期运用后,在假定的不利条件下,泥沙淤积将会使洪水位略有抬高,但其达到的水位不致影响重庆主要市区。

水库建成蓄水后是否产生诱发地震,一直是地质与地震部门长期研究的重点。经过几十年的调查研究,他们认为三峡工程坝址处于地壳稳定性较好的弱震环境地区,建库后虽然不能排除局部地段产生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但即使发生水库诱发地震,影响到坝区的烈度将不超过六度,不致影响工程的安全。

关于三峡水库库岸稳定问题,经过长时间的调查研究,专家组认为,水库无渗漏及严重的浸没坍岸问题,库岸的总体稳定性是好的。少数可能失稳的大型崩塌滑坡体离三峡坝址都在26公里以远,不会影响工程的运用和大坝安全。水库蓄水后江面展宽,水深加大,因崩塌滑坡导致堵江碍航的可能性比建库前大为减小。

三峡工程规模巨大,技术复杂,对已发现的问题,要继续深入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还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技术问题,都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使工程建设更加稳妥可靠、经济合理。

五、关于建设资金筹集的可行性

三峡工程建设所需静态投资为570亿元(1990年价格)。其中,枢纽工程投资298亿元,水库移民投资185亿元,输变电工程投资87亿元。在论证和审查中,采用多种方法对建设三峡工程进行了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包括静态分析、动态分析、工程本身的投入产出分析和各种替代方案的比较。研究结果表明,三峡工程虽然总投资大,总工期长,但由于防洪、发电、航运等综合效益大,并在建设的中期就可发挥出巨大的发电效益,因此,仍能取得较好的国民经济效益和财务效益,各项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和财务评价指标均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由于从第九年起第一台机组发电后就有收益,因此预计工程建成后的短时间内,有可能收回全部建设资金。

资金筹措是兴建三峡工程的一个关键问题。工程实际需要筹措的资金比静态资金数量要大。具体数额与开工时间、物价、贷款利率等因素有关,特别是物价上涨因素对资金需要量的绝对数影响较大,但三峡工程的实物工作量(工程量约相当于两个半葛洲坝,发电量约相当于六个半葛洲坝)不会随物价上涨而增加。同时,物价上涨,电价等也会随之增加,筹资能力相应加大,这是一种“水涨船高”的关系。

三峡工程投资基数较大,但资金投入流程长,发电前资金需要量约为总量的一半左右。发电后的建设资金相当部分可以靠发电收入自筹,据测算,在建设期间可以发电4300多亿千瓦·时,创利税近400亿元。在工程开始发电以后靠自身和葛洲坝电站的发电收入基本上能满足建设资金的需要。因此,三峡工程建设资金筹措的关键,是解决发电前近300亿元(1990年价格)的建设资金问题,平均每年投入25亿元至30亿元,约占1992年全国基本建设总规模5700亿元的5‰左右。除适当提高葛洲坝电站发电电价所得收入和征收水电建设基金外,所需资金还可以通过社会各方面筹资,如债券、股票、贷款以及利用外资等来解决。只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采用多渠道筹集,建设所需资金是能够解决的。

考虑到三峡工程规模巨大,需要资金量多,因此,正式开工建设的时间,还要根据国民经济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来确定。

六、关于水库移民、生态环境和人防问题

(一)水库移民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

三峡水库移民,量大面广,据1985年统计,淹没区人口725500人,淹没耕地356900亩,涉及川鄂两省19个县(市)。安置区经济不发达,土地资源有限,移民安置又涉及社会、经济以及生态与环境问题,这是兴建三峡工程中一个关键的和困难的问题。中央和地方对此都十分重视,社会各界也很关注。

为探索解决三峡水库移民安置的途径,1985年国务院决定在三峡库区进行开发性移民试点工作,改变过去一次性赔偿的办法,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6年多来,川鄂两省有关县、市进行了开发性移民试点工作,对农村移民安置、城镇及工厂搬迁和人才培训等方面作了探索,受到了库区领导干部与群众的欢迎和支持。试点经验表明,开发性移民大大优越于过去的赔偿性移民,利用移民计划的投资,作为发展当地经济的资金,合理地开发利用当地的资源,积极发展第一、二、三产业,努力拓展移民环境容量,同时安置好移民,使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得到较好的安排。试点的成功,大大增强了各级领导做好移民工作的信心。

从目前的情况看,做好移民安置工作,也还有一些有利因素:一是54%以上是城镇居民,基本上可从事原来的职业,农村移民的数量不到总数的一半;二是农村移民和被淹的土地,分散在库区周边2000公里的范围内,淹没土地占有关县市的比重小,没有一个乡全淹,库区资源较丰富,生产门路较多,大多数移民可以就近后靠安置;三是全国的支持。即使如此,由于三峡工程移民安置量大,任务十分艰巨,对存在的问题要有充分估计,因此,切不可有任何松懈。要搞好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必须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开发性移民方针,做好移民安置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管理,加强领导。国务院已成立三峡工程移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移民试点的各项工作。当前要继续做好扩大移民试点的工作,使得试点地区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得到合理稳定的安排,并严格控制库区淹没线以下的基本建设和人口增长。

(二)生态与环境问题

国家对三峡工程的生态与环境问题极为重视,从五十年代开始就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八十年代以来,研究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并列入了国家“七五”科技攻关计划。最近,有关部门编制的《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通过了主管部门的预审和国家环保局的终审。

三峡工程建设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既有有利的方面,也有不利的方面。有利的影响主要有:可以有效地减少洪水灾害对中下游地区生态与环境的破坏,减缓洞庭湖的淤积和萎缩;增加中、下游枯水期流量,改善大坝下游枯水期水质,并可为南水北调提供水源条件;与火电相比,可减少大量废气、废水、废渣对环境的污染。

不利影响主要在库区,如水库淹没、移民和城镇迁建,若处理不当,会加剧库区原已紧张的人地矛盾,可能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泥沙淤积对库尾会有影响;库区部分水域水质污染会加重;部分文物古迹被淹没,三峡自然景观会受到一定影响;对水生生物和珍稀物种也会有影响等。

三峡工程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本着对人民负责和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对不利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采取得力措施将其降低到最小程度。结合三峡工程的建设,必须认真做好包括上游水土保持以及城乡建设、移民安置、资源开发、水质保护、环境整治等在内的库区综合规划;库区新建项目要选无污染或少污染的产业,必须切实执行在审核项目的同时也要审核环保的制度;积极治理老污染源;建立生态与环境监测网络,对生态环境实行监测、管理和研究;要制定三峡库区的环境保护办法:对文物古迹要尽可能地搬迁和保护。各方面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以保证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三)人防问题

战时三峡工程大坝的安全问题,从五十年代起就进行了大量试验研究。三峡水库下游有20公里长的峡谷河段,对溃坝洪水起约束、缓冲和消减作用,有利于减轻洪灾损失。在大坝遭突然袭击严重破坏的情况下,据溃坝模型试验,溃坝洪灾对坝下游局部地区造成的损失是严重的,但由于狭长峡谷所产生的缓冲作用,可以减轻危害,不致造成荆江两岸发生毁灭性灾害。

人防问题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仍需继续深入研究,采取工程防护和积极防御等综合对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三峡工程可能因遭战争破坏而产生的损失。

七、对三峡工程决策的建议

综上所述,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认为,三峡工程是一项规模宏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在防洪、发电、航运和洪水等多方面将产生巨大的综合效益,特别是对保障荆江两岸1500多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对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为下世纪初国民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来说,兴建三峡工程也是十分必要的。有关三峡工程的勘测、科研、设计和试验工作自五十年代初开始,全国有关部门和各方面人士通力合作,已持续进行了近40年,前期工作深入,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已基本清楚,并有了对策。建设方案通过重新论证和审查,考虑和吸收了各方面的有益意见和建议,更趋完善。三峡工程的前期工作已经可以满足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要求。三峡工程建设是必要的,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力是可以负担的,当前决策兴建三峡工程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长江百余年来发生了五次大洪水,自1954年以来,已有近40年没有发生全流域性的大水。洪水的出现有一定的周期性,在一定意义上讲,发生大洪水的威胁在不断增长。去年渭河、太湖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提高了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全国人民和各界人士对兴建三峡工程更为关切,增加了及早决策兴建三峡工程的紧迫感。当前我国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现在决策兴建三峡工程,时机也是比较适宜的。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了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对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经过认真研究,同意兴建长江三峡工程,建议将兴建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并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实施。

三峡工程规模大,投资多,建设周期长,移民量大,技术复杂,影响面广,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应有充分的估计和足够的重视,谨慎从事,认真对待,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三峡工程建设更加稳妥可靠。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同心协力,把这项造福当代、荫及子孙的事情办好。

我的说明完了,请各位代表审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