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调解不需要制作调解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民事官司法律自助》第92页(296字)

以下案件调解达成协议时,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以及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法院会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当事人是在二审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就必须制作调解书,因为二审的调解书送达签收后,一审的判决书就视为被撤销了。

【参考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至九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一至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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