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能通过提供担保要求暂缓执行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民事官司法律自助》第119页(323字)

场景

在执行过程中,东郭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并提供担保书,愿用住房担保。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有困难暂时没有偿付能力,他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此时如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决定暂缓执行。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此时应向法院提交保证书,也可以由具有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能力的第三人提供担保,此时应提交担保书。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如暂缓期间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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