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细则附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人大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第157页(175字)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1983年12月22日湖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和1986年9月27日湖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若干问题的决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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