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附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人大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第611页(179字)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1988年7月22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规定》和1998年7月3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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