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秩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学生权益保护常用法律法规手册》第197页(511字)
第五十五条 学生必须遵守校园管理制度,爱护校园公共设施,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公共卫生;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五十六条 出入校门遵守学校门卫制度,主动接受门卫管理。
第五十七条 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十八条 图书馆、阅览室、教室、试验室、宿舍等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其设备,是国家财产,学生有责任爱惜和保护,损坏应予赔偿。
第五十九条 学校要健全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指定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学生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未经学校同意,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第六十条 尊敬师长,尊重教职工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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