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治安管理规定总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执法手册》第174页(303字)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港口治安管理,维护港口治安秩序,保障港口和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和内河的客货运输港口,军港、渔港除外。

进出港口和在港区工作、居住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人员、车辆和船舶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由港口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执行。

第四条 港口治安管理实行依靠群众,依法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原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