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道照明要求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电梯装调维修工实用技术手册》第51页(412字)
井道照明作为施工中的主要照明设备,在电梯施工结束后,还将起到电梯井道照明作用,所以,施工中要按照标准严格施工,并遵守下面的标准:
(1)井道内设置固定的、36V带护罩照明装置,每2~2.5m设一盏照明灯。
(2)顶层、底坑应有两盏以上的照明灯,中间层适当位置安装有插座。
(3)照明电源应单独供电,在底层设置控制开关,电源应有短路和过载保护。
在设立井道照明的同时,还要与甲方取得联系,确定施工用电源,并将电源接入施工专用配电箱中。确认配电箱中的熔断丝、漏电保护器。确认施工用照明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用灯应使用带防护罩的行灯。所有的机房、库房和工作面,都需要设置独立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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