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腈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常见有毒和危险化学品手册》第13页(1934字)
【别名】 氰代甲烷,甲基氰。
【理化性状】 乙腈(CH3CN,C2H3N)为无色透明液体,有芳香味,溶于水和醇。分子量41.05,相对密度0.783,熔点-41℃,沸点82℃,折射率1.34604(15℃),闪点5.56℃(开杯),粘度0.00035Pa.s〔0.35eP(20℃)〕。
【危险情况】 (1)有中等程度的毒性,高浓度的乙腈剧毒,可很快致死。(2)易燃,有较大的燃烧危险,燃点524℃。蒸汽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4.4~16%。蒸气重于空气,能扩散到相当距离外的火源处,并将火焰传播回来,因此要与氧化剂隔开。空气中的容许浓度美国为40ppm(70mg/m3),我国卫生标准规定为3mg/m3。
【不相容性】 与强氧化剂不相容。
【用途和接触机会】 用作色谱分析标准物质、气相色谱固定液、酒精的变性剂、动物油和植物油以及丁二烯、异戊二烯的提取剂。在烃类(特别是丁二烯)提取过程中以及在药物工业中用作溶剂;还用作催化剂、特殊溶剂、化学中间体(如香料、维生素B1的中间体)。还用来从植物油脂中分离脂肪酸,制造合成药物。
【侵入途径】 吸入,经皮肤吸收,摄入,与皮肤和眼接触。
【侵害部位】 肾,肝,肺,皮肤,眼,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
【有害影响和中毒症状】 本品蒸气能刺激鼻和咽喉。液体溅入眼内有明显刺激。能引起面部轻度发红和胸紧迫感。
全身性:吸入乙腈蒸汽或经皮肤吸收后会引起中毒,轻则有轻微的麻醉作用,高浓度乙腈蒸汽中毒则有恶心、呕吐、呼吸困难、极度乏力和意识模糊,血中氰化物和硫氰化物浓度增高,并有蛋白尿等症状。曾报道过吸入高浓度蒸气后发生严重的致命性中毒病例。代谢成HCN,以高浓度存在于脑、心脏、肾和脾脏中。中毒症状有恶心、呕吐、呼吸困难、衰弱、胸或腹疼、呕血、惊厥、休克、神志丧失,甚至死亡。大多数病例在暴露和症状发作之间的潜伏期为数小时。乙腈本身毒性作用较小,其迟发反应主要是由于氰化物的缓慢释出而引起的。尚未报道过慢性中毒病症。但吞服时有剧毒。分解生成的物质也有毒。
【急救】 此化学品如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15min以上;如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如吸入氰化物蒸气,应立即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吸入亚硝酸异戊酯,并及时静脉注射硫代硫酸钠和亚硝酸钠解毒,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如被吞服,服以大量水,迅速催吐、洗胃。对于不省人事者,不进行催吐,立即送医院救护。
【防护措施】 生产设备应密闭,防止跑、冒、滴、漏,操作人员工作时应穿防护工作服,以防止皮肤反复或长时间接触。戴防护镜,以防止眼接触的可能性。工作者如皮肤被弄湿或受到污染,应立即冲洗。工作服如被弄湿或受到污染,立即脱去,以避免燃烧的危险。工作场所应装备安全信号指示器。
【医学监护】 就业前和定期体检时,注意皮肤、呼吸系统、心脏、中枢神经系统、肾和肝功能的检查。从事有毒腈工作的有晕厥发作史或惊厥病史的人可能出现其他危险。
【测定方法】 在空气中的测定:先用活性炭吸附,继之以苯处理,气相色谱法分析。
【贮存】 用玻璃瓶或铁桶盛装。置阴凉处,密封保存。防止机械性损坏。最好使用露天仓库,室内仓库必须是标准的易燃液体仓库。
【运输要求】 一级易燃液体。危规号:61136。铁路和空中运输时,容器上要标有“易燃液体”标记。
【灭火措施】 如发生火灾,用干粉灭火剂、抗溶性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用水扑救无效,但可用水使暴露在火中的容器保持冷却。如渗漏或外溢物尚未点燃,可用雾状水驱散其蒸汽,并保护制止渗漏的操作人员。雾状水还可用来将溢漏物冲离火场,并将渗漏物稀释成非易燃的混合物。
【废弃物建议处理方法】 在以涤气器除去烟气中氮氧化物的条件下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