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常见有毒和危险化学品手册》第163页(1815字)

【别名】 烯丙醇,烯丙基醇,乙烯基甲醇,2-丙烯-1-醇。

【理化性状】 丙烯醇(CH2∶CHCH2OH,C3H6O)为无色液体,有刺激性芥子气味,在0.003mg/L时,即能嗅到其气味;能与水、醇、醚和三氯甲烷等相混溶,在-190℃时变成玻璃体。分子量58.08,相对密度0.8520(20/4℃),沸点96.9℃,凝固点-129℃,折射率1.4131(20℃),闪点21℃。

【危险情况】 (1)本品是醇类中毒性较强的一种,摄入和吸入均能引起中毒,其蒸气对眼、皮肤、咽喉、粘膜有强刺激性,对眼特别危险,能强烈催泪,浓度很高时可致失明;如附着在皮肤上,可引起灼伤。加热会生成有毒烟雾。吞服和吸入有高毒。(2)易燃,燃点375℃,有中等燃烧危险;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为2.5~18%;蒸气重于空气(蒸气-空气密度37.8℃时为1.1),因此,能扩散到相当距离外的火源处点燃,并将火焰传播回来,引起火灾。空气中的容许浓度我国卫生标准规定为2mg/m3,美国为2ppm(5mg/m3)。

【不相容性】 与强氧化剂不相容。

【用途和接触机会】 用于丙烯化合物的制备,树脂、塑料的合成,医药、农药和香料的中间体,可通过氧化法或次氯酸法制取甘油和丙烯醛;还用于杀(真)菌剂和除草剂的制备,测定汞用的试剂;在显微镜分析中用作固定剂;还用作军用毒气。存在于市售甲醇、木材干馏厂精馏的甲醇、电影工业以及木精溶剂中。

【侵入途径】 蒸气吸入,液体经皮肤吸收,摄入。

【侵害部位】 眼,皮肤,呼吸系统。

【有害影响和中毒症状】 局部性:其液体和蒸气能强烈刺激眼和上呼吸道。皮肤与液体接触能引起刺激和灼伤。

全身性:在经皮肤吸收的部位出现局部肌痉挛,在体内可引起肝脏障碍、肾炎、血尿等症状。临床上常见有结膜炎、流泪、畏光、鼻粘膜肿胀、分泌增多等。动物实验曾观察到肝和肾损害、胃肠炎、肺水肿、肺出血、痉挛和死亡。对的经口半数致死量(LD50)为40mg/kg。

【急救】 此化学品如溅及眼和皮肤,立即用水冲洗,皮肤上并抹油脂类药物,以保护皮肤;如大量吸入,立即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如被吞服,服以大量水、诱吐。但对于不省人事者,不宜进行催吐,应速送医院救治。

【防护措施】 操作时须穿全身防护工作服(氯丁橡胶制),以防止皮肤接触液体、或反复或长时间接触>25ppm蒸气的可能性。戴防护眼镜,以防止眼的接触。工作服如被弄湿或受到污染,立即脱去,以避免燃烧危险。生产现场须装备安全信号指示器。

【医学监护】 就业前和定期体检时应注意眼、皮肤、呼吸道、肝和肾功能等的检查。

【测定方法】 在空气中的测定:用活性炭吸附,CS2处理,气相色谱法分析。

【贮存】 用白铁桶盛装,防止机械性损坏。置阴凉处、密封保存。最好使用露天或附建的仓库在户外存放,室内必须存放在标准的易燃液体专用库内。与氧化剂隔开。

【运输要求】 一级易燃液体。危规号:61076。运输时容器上须标明“有毒和易燃液体”标记。

【灭火措施】 发生火灾时,可用干粉灭火剂、抗溶性泡沫或CO2灭火,用水扑救无效,但可用水喷洒处在火中的容器,使之保持冷却。如溢(或渗)漏,且溢漏物未被点燃,可用雾状水将溢漏物冲离火场,并稀释成不易燃的混合物;也可用该雾状水保护制止渗漏的人员安全。

【废弃物建议处理方法】 用易燃溶剂稀释后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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