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图表的正确使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计划生育技术手册》第456页(4699字)

统计图表是表达统计资料的一种重要的方式。统计表则是用表格的形式列出统计指标以显示事物之间的数量关系,它可以代替冗长的文字叙述,同时又便于统计指标之间的比较和分析。统计图则是用图形的方式来表现统计资料,使统计指标的数量形象化,使人一目了然。统计图表的使用正确与否是直接影响分析的质量和科学性。因此,一定要正确掌握统计图表的使用。本节虽然从节育效果方面述及统计图表的正确使用问题,但所论及的原则是通用的。

一、统计表

1.统计表的结构和制表的基本要求 统计表列表的基本原则是:一要重点突出、简捷明了;二要主谓分明,层次清楚。也就是说,每张统计表表达的内容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切忌包罗万象不得要领。同时,表格设置的分组和安排要得体,既符合统计学要求也符合专业逻辑。从结构上讲统计表应包括如下部分。

(1)题目:能扼要概括地说明表格的内容,必要时应注明时间和地点。题目要写在表格的上端中央。根据需要应标上统计表在文中排列的序号。

(2)标目:以简捷的文字标明表格内容的项目。标目有横标目和纵标目之分。横标目用以说明所研究事物的主要特征及类型,称为主辞,置于表的左侧。纵标目用以表达横标目中有关的各个统计指标,称为宾辞,列于表的右侧顶线下。各个标目的计量和计算单位均应予以注明。

标目中的有序内容应按时间先后或按由小到大的次序排列,以利阐明规律。

(3)线条:宜少不宜多,除表的顶线和底线,以及纵标目下方与合计上方的横线共4条外,其余的线条一律省略,切不可画添足增加许多竖线。这样制出的表格清晰明快,而且适于用计算机或打字机制表。

(4)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国家最近的规定数字连续书写而不必每3位数用逗号分开。同一指标的小数点位数应一致,数据的位数上下要对齐。表内数据为零时可用“-”或0表示或留空格。如果缺失资料则用“…”填入。

(5)备注:一般不列在表内,必要时可用星号“*”号标出并注明在表格的下方。

统计表的基本结构和格式的模式如下:

表×× □□□□□□□□

注:△△△△△△△△

2.统计表的种类 统计表主要分为简单表和复合表两种。简单表由一组横标目和一组纵标目组成。如表13-14-1。

表13-4-1 1985年全国城乡已婚育龄妇女节育率(%)

资料来源:中国计划生育年鉴(1986),第428~431页。

复合表则由一组或两组横标目与两组或两组以上纵标目结合列出的统计表。如表13-4-2。

表13-4-2 1982年全国城乡已婚育龄妇女年龄组别避孕率和绝育率(%)

资料来源:中国1‰人口生育率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汇编,新世界出版社,第V卷第194~197页,1988。

二、统计图

1.统计图绘制的基本要求 统计图是用图形的形式表达统计资料,使人易于理解和比较。统计图应用广泛,常用的有条图、百分条图、圆图和线图等。绘制统计图的基本要求如下

(1)按照资料的性质和分析的目的选用适合的图形。

(2)标题要扼要说明资料的内容,必要时注明时间和地点,标题一般置于图形的正下方。

(3)统计图有横轴和纵轴,两轴应有标目,轴线尺度要等距,应标明并注上单位。

(4)横轴尺度由左至右,纵轴尺度由下至上,轴线尺度一般由0开始,由小至大排列。

(5)对几种不同的事物进行比较时,可用不同的线条和颜色表示,并用图例加以说明。

2.统计图的种类

(1)条图:用等宽直条的长短来表示各种指标数值的大小。绘制条图的资料应具备如下特点,即各指标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条图又可分为单式条图(13-4-1)和复式条图(13-4-2)两种。

图13-4-1 1986年全国城镇乡已婚育龄妇女绝育率

资料来源:同表13-4-1

图13-4-2 1982年全国城乡初婚和再婚的已婚育龄妇女的不避孕率

资料来源:中国计划生育年鉴,第541,542页,1986

(2)百分条图:以等宽直条总长度作100%,以直条中各段的长度(实质上是面积)表示事物各部分占全体的比例。绘制百分条图的资料一定是百分构成的资料。各段可用不同的线条表示,并用图例说明。必要时可在图中标出百分数。见图13-4-3。

图13-4-3 1986年全国城镇农村已婚育龄妇女采用节育措施的百分构成资料来源:同表13-4-1

(3)圆图:用途与百分条图相同。它是以圆的总面积代表100%,先将各类构成百分比乘以3.6度,得圆心角度数,再用圆规和量角器绘成不同的扇形面积,并以扇形面积的大小来代表各部分占全体的比例。圆图易于绘制便于比较,故常使用。如仍采图13-4-3的资料,仅将全国城市已婚育龄妇女使用各种节育的百分构成绘成圆图,见图13-4-4。为简化起见仍使用原图例,不再注明。

图13-4-4 1986年全国城市已婚育龄妇女采用节育措施的百分构成

资料来源:同表13-4-1

(4)线图:用线段的升降来表示一事物随另一事物而变动的情况。线图以横轴表示属连续变量性质的事物,而以纵轴表示另一事物的某种率或频数。图线应按实际数字绘成折线,同一图内不要曲线太多,并用图例加以注明。见图13-4-5。

图13-4-5 某省近10年来城乡已婚育龄妇女节育率

三、统计图表的审查和修改

设计统计图表应遵照前述的各项条例原则,以便简明扼要地表达研究结果。但有时研究人员未能完全遵循制图制表的基本要求,所制图表缺点较多,因此,对不合要求的设计图应及时发现加以纠正。一般审查图表时应注意标题是否正确、主辞和宾辞排列是否合适以及表线多寡是否合理等。表13-4-3是一张有缺点的统计表的实例,原表实录于下:

表13-4-3 脱环与放置时间的关系(原表)

资料来源:某省计划生育研究所技术资料汇编,2∶1,1981

原表制作者试图应用上表说明“脱环与放置时间的关系”,但所列出的表格却过于宠杂而未能抓住所要表述的中心,同时表中的统计概念也相当混乱。其一,纵标目中上环项的百分符号的真正含义是百分比,它是一个构成指标,主要用以说明3种上环时中上环例数占总上环人数的比例。如不仔细读表易于和频数指标脱环率相混淆。其二,纵标目中不同上环时机的脱环人数占总上环人数的百分比指标使用不当。理由之一是这一指标不能用以说明不同上环时机与脱环的关系;理由之二是本实例中3种不同上环时机中上环人数的百分比相近,恰巧这一指标与不同时机的脱环率相一致,如果百分构成相差甚大,则可能导致误解或错误的推论。因此,表13-4-3应抓住要表达的中心,列成表13-4-4的格式,从而使表格清晰简捷。

表13-4-4 不同上环时的脱环率(根据表13-4-3修改)

〔注〕评价宫内节育器的使用效果公认的统计方法为生命表累积率,本例采用百分率的计算方法也是不正确的。此处引述该数据仅为了说明统计表的正确使用,特此注明。

统计图虽常用,但在文献中错用统计图表的例子屡见不鲜。一方面由于对统计指标概念的认识模糊不清,不能正确区别频数指标和构成指标,另一方面是由于不了解各种统计图的内含而不能正确使用。此处引用的错用统计图的实例目的是为使读者从中引以为戒,并在鉴别中学会如何正确的认识和使用统计图。

图13-4-6摘自1983年某杂志上发表的一篇论文,原文以北京市的调查资料为例,试图阐明妇女现有子女数对采用节育措施的影响。由于原统计图(图13-4-6)使人不得要领,为说明其缺陷不得不也将原统计表(表13-4-5)一并摘出如下:

表13-4-5 孩子数对采取节育措施的影响(原表)

图13-4-6 孩子数与节育措施的选择(原图)

原图是根据原表画出的,首先必须指出,原表即有如下的缺点:①该表的题目未能扼要地表达表格的内容,该题目拟改为“1982年北京市已婚育龄妇女按现有孩子数分组采用各种节育措施的百分比(%)”;②原表的主辞和宾辞对调后列表更为合理。修改后的表格见表13-4-6。

表13-4-6 1982年北京市已婚育龄妇女按现有孩子数分组采用各种节育措施的百分比(%)

原统计图的主要缺点如下:①图的标题与原资料所表达的含义不符;②原资料属于百分构成的数据,只能用百分条图(见图13-4-3)来表达,但原文却错误地使用了线图。③从研究分析的角度看,表13-4-5完全可以说明所要表述的内容,统计图则可省略。

上述列举的实例表明,正确地使用统计图表来确切地表达研究的科学内容是极为重要的。对此研究人员和计划生育工作者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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