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世界史手册

金玺诏书

书籍:世界史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世界史手册》第314页(263字)

又称“黄金诏书”,1356年神圣罗帝国皇帝卡尔四世(Karl Ⅳ,1316-1378,1347-1378在位,又译查理四世,Charles Ⅳ)颁布的诏书,因加盖金印而得名。规定皇帝由美因兹大主教等七个诸侯选举,他们称为“选帝侯”。世俗选帝侯的领地由长子继承,不可分割。以保证选帝侯的稳定;承认诸选帝侯在其领地内拥有征税、铸币、司法及宣战(除不得发动反对自己领主的战争外)媾和等权利,并禁止城市结盟反对诸侯。金玺诏书后成为诸侯割据的法律依据。诏书的许多条文有效至1806年。

上一篇:大空位时代 下一篇:选帝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