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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防治常识

书籍:禽病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禽病手册》第184页(13079字)

一、药物的种类、剂型和剂量

(一)药物种类

禽用药物的种类很多,主要包括生物制品、化学药物、抗生素、饲料添加剂和中草药等,在本章中较为详细的叙述。化学药物、抗生素、饲料添加剂和中草药等请参阅有关专着。

(二)药物剂型

根据《兽药典》和《兽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兽用药物常用剂型有溶液剂、注射剂、合剂、煎剂、酊剂、搽剂、散剂(粉剂)、片剂、丸剂、胶囊剂等。

(三)药物剂量

1.药物的无效量 药物的无效量是指药物的剂量很小,尚未出现肉眼可见的药物作用的剂量。

2.药物的最小效量 药物的最小效量是指药物达到开始出现药效时的剂量。

3.药物的极量 药物的极量是指安全用药的极限剂量,也就是药物的最大剂量。如果在使用药物时剂量超过了极量,家禽就会出现中毒症状。

4.药物的预防量 药物的预防量是指用于疾病预防时的有效作用范围内的剂量,它比药物的最小效量高,而比药物的极量低。

5.药物的最小中毒量 药物的最小中毒量是指药物刚超过极量,使机体开始出现中毒的剂量。随着最小中毒量的增加,使机体中毒甚至引起死亡的剂量,分别称为中毒量及致死量。

6.药物安全范围 药物安全范围是指在最小有效量与极量之间的距离宽度,安全范围广的药物,其安全性大,反之,安全范围窄的药物,其安全性小。

7.药物剂量表示法 不同的药物,其剂量表示方法不同,这里介绍几种常用的剂量表示法。

(1)克、毫克、微克:克(g)、毫克(mg)、微克(μg)是固体、半固体剂型药物的常用剂量单位。1公斤=1000克,1克=1000毫克,1毫克=1000微克。

(2)毫升:毫升(ml)是液体剂型药物的常用剂量单位。1升=1000毫升。

(3)单位、国际单位:单位(u)、国际单位(IU)是抗生素和维生素活性的一种表示方法。一个国际单位的青霉素≈0.6微克纯结晶青霉素G钠盐,1毫克青霉素G钠盐≈1667个国际单位。一个国际单位维生素A≈0.6微克β-胡萝卜素或0.3微克维生素A醇,0.344微克维生素A醋酸酯,0.55微克维生素A棕榈酸酯。1单位维生素E≈1毫克维生素E醋酸酯。

8.个体给药常用剂量 个体给药常用剂量常用剂量/只或剂量/千克体重来表示。大群养,药物剂量常用以下表示法。

(1)百万分率(ppm):即百万分之一,如1ppm即表示在1吨饲料中或1吨水中含药物1克。

(2)十亿分率(ppb):即十亿分之一,相当于一吨料中的千分之一克。目前对外出口鸡肉的药物残留已部分采用ppb。

(3)百分比(%)浓度:以饲料或水为100,所含药物为百分之几即称之为百分比浓度,如0.5%浓度,即为1000克饲料或1000克水中含药物5克。

9.预防、治疗剂量 预防、治疗剂量可分为一次量(即一次的用量)、一日量(即1日内应用数次的用量)及一个疗程的用药量(即持续数日、数周的用量)。

二、药物使用方法

药物的不同使用方法可以影响药物的吸收速度、利用程度、出现药效作用的时间及维持时间,甚至还可以引起药物作用性质的改变。因此,应根据药物的种类、性质、使用目的及动物的饲养方式、生理或病理状况,选择适宜的药物使用方法。

禽类常用的药物使用方法有口服、注射、气雾法以及种蛋、鸡胚给药法。

(一)口服法

口服法可分为个体给药和群体给药法两种。

1.群体口服给药法

(1)饮水投药:饮水投药是将药物溶解于水中,让鸡自由饮用。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短期或一次性投药、紧急预防或治疗、病鸡饮水不吃料、大群给药等。

饮水投药具有方便、省力等特点。在进行饮水投药时,应注意药物的溶解度和饮水投药时间的长短两个方面。

药物溶解度:易溶于水的药物饮水投药效果较好。而难溶于水的药在不破坏药效的情况下加热、搅拌或加助溶剂,使其溶解度达到预防和治疗效果,也可用饮水投药法。

饮水投药时间的长短:在水中不易被破坏的药物,可使鸡全天自由饮用;反之,则应限时饮完,以保证药效。即在用药前给鸡限制饮水3~5小时后,给予适量投药饮水,以能在药物受破坏之前饮完为宜。

(2)混饲给药:混饲给药是将药物均匀混入料中,让鸡在吃料的同时吃进药物。此法适宜长期投药。混饲给药时,应注意药物与饲料要混匀、饲料中添加剂与药物的关系等问题。

药物与饲料要混匀:对一些易产生不良反应的药物要充分混匀。常利用多次逐步递增混合以达到混匀的目的。保证饲喂时鸡只都能服入大致等量的药物。

饲料中添加剂与药物的关系:长期应用磺胺类药物则应补给维生素B1和维生素K,应用氨丙啉时则应减少维生素B1

2.个体口服给药法

(1)水剂的口服给药:用左手拇指和食指捉住鸡头,压头使稍向上向外侧倒下,喙即张开。用右手持滴管将药液滴入喙内,使鸡咽下,反复进行直到用完为止。

(2)片剂、粉剂的口服给药:片剂可根据鸡的大小直接给予或制成绿豆大小的小块给药。粉剂可加少量水与碱性剂和成丸状,塞进鸡喙里,随后用滴管滴一滴水,帮助咽下。

(二)注射法

注射法是个体给药的一种方法,常用肌肉、皮下注射,必要时也可嗦囊、气管和静脉注射。

1.肌肉注射法 肌肉注射的部位在胸部或腿部肌肉丰满处,把针头沿与肌肉成45°角方向刺入肌肉中进行注射,是一种比较常用的方法。

2.皮下注射法 皮下注射一般于颈部皮下或胸部皮下等处进行,针头一般水平进入皮下而不伤及肌肉。

3.嗉囊注射法 嗉囊注射时应注意在注射前饲喂颗粒饲料。

4.气管注射法 气管注射的部位在鸡的喉下,颈部,腹侧偏右,气管的软骨环之间。针头刺入后应缓缓注入药物,此法常用于治疗气管交合线虫病。

5.静脉注射法 静脉注射的部位在翼下静脉。其法为使鸡仰卧,拉开一翅,使腹面朝上,左手压住静脉向心端,使血管充血后,将针头刺入静脉,见有血回流,放开左手,把药液缓缓注入即可。静脉注射法在禽病实践中并不常用。

(三)气雾给药法

气雾给药是让鸡只通过呼吸道吸入或作用于皮肤黏膜的一种给药方法,是一种群体给药的方法。

在进行气雾给药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适合气雾给药的药物:气雾给药的药物应对鸡的呼吸道无刺激性,而且能均匀溶解于其分散物中。

(2)控制雾化微粒的大小:雾化微粒的大小以0.5~5.0微米为宜。雾化微粒太小,易进肺的深部,在肺部的保留率差,大多易于呼气排出,降低药效;微粒太大,则大部分落在呼吸道黏膜表面,未进入肺部,吸收较慢。

(3)药物的吸湿性:要使微粒到达肺的深部,应选择吸湿性慢的药物;要使微粒分布到呼吸系统上部,应选择吸湿性快的药物。

(四)种蛋及鸡胚的给药法

种蛋及鸡胚的给药主要用于种蛋的消毒和预防及治疗各种胚胎性疾病。常用的种蛋及鸡胚给药途径有熏蒸法、浸泡法和注射法三种。

1.熏蒸法 熏蒸法主要用于种蛋的孵化前消毒。将经过洗涤的种蛋及药物放入孵化器内,然后关闭进出气孔和鼓风机,熏蒸半小时即可进行孵化。常用的熏蒸消毒药有甲醛、得克斯消毒剂等。

2.浸泡法 将种蛋置于一定浓度的药液中浸泡,要使药液吸入蛋内,常将种蛋放入孵化器内3~4小时,使蛋温升至37~38℃,然后趁热将蛋浸入4~15℃药液中,保持15分钟,利用种蛋与药液间的温差造成负压,使药物被吸入蛋内。

3.注射法 注射法是将药物经气室注入种蛋或胚胎内的方法。注射途径很多,如庆大霉素可直接注入卵黄囊内,某些药物可注入或滴入蛋壳膜的内层,疫苗接种多经尿囊腔、绒毛尿囊等途径进行。

三、药物作用

药物接触或进入动物体后,引起机体生理机能的改变,或抑制入侵的病原体,增加机体抗病能力统称为药物作用。药物的作用受机体的影响而发生变化。药物作用一般由强到弱,以致失去药物的原有作用。

使用药物防治疾病时,药物对机体可以产生有利作用,促进机体受破坏的机能恢复正常,以达到治疗的目的。同时,药物对机体也可能产生有害作用,因此,药物的临床作用可分为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两大类。

药物的治疗作用与不良反应是药物作用的两个方面,是相对的而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临床上由于用药目的不同,同一药物的某一作用,在一种情况下是治疗作用,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则可能成为不良反应。

为防止药物的不良反应,要求我们要有强烈的责任感,掌握不良反应的发生与发展规律,根据病禽的情况选择适当药物、剂量和给药方法。同时用药期间要密切注意病情发展,及时发现,随时处理。

(一)治疗作用

药物的治疗作用是指在治疗禽病中,药物能针对治疗目的而产生有利于机体恢复健康的作用。在治疗过程中,由于药物所起的作用,可能是消除致病原或是缓解疾病症状,故又分为对因治疗作用(病因疗法)和对症治疗作用(对症疗法)。

对因用药和对症治疗各有特点,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临床上往往采取综合防治方法,既使用消灭或抑制病原体的药物如抗菌药、抗寄生虫药等,又使用解除各种严重症状(虚脱、高热、休克等)的药物作辅助治疗;采取“标本兼治”的方法既缓解疾病的症状,又为对因治疗创造有利条件。

1.对因治疗作用 对因治疗作用在防治禽病,特别是与传染病、寄生虫病、代谢病做斗争的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过去和现在我们一直利用抗生素和抗寄生虫药物,治疗有关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取得了很好效果。在一般情况下,病因消除,症状亦可随之消失。

2.对症治疗作用 对症治疗作用主要是消除疾病的某种症状,特别是那些病因未明,症状严重,可能危及生命的症候,实施对症治疗应是十分必要的,如各种病因引起的体温升高、疼痛、水肿等症状,可应用解热镇痛药和利尿药,以缓解症状促进病禽恢复健康。

(二)不良反应

药物在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还能产生与治疗无关的、有害的作用,这些作用统称不良反应或不良作用。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和过敏反应等。

1.副作用 药物的副作用是药物在治疗剂量时,伴随治疗作用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某些药物往往具有多种药效作用,当治疗上利用药物的某一作用时,其他作用则以副作用形成出现,药物的副作用一般是可以预料的。

2.毒性作用 药物的毒性作用也称毒性反应,可引起机体某些实质器官(心、肝、肾等)的损害,或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紊乱。毒性作用多数是药物用量过大或疗程过长所致。所以用药时要严格掌握药物剂量和连续用药时间,特别毒性较大的药物更应严格控制。

生产实践中,可根据病禽情况,随时调整用药剂量,避免出现毒性作用。

3.过敏反应 药物作用常因遗传因素引起个体差异,某些个体受药物刺激后可发生不正常的免疫反应,出现流涎、盗汗、呼吸困难、心跳加快以致休克等症状。这种有免疫机制参与的过敏反应又称变态反应,即经首次解除药物致敏后,再次给药时所出现的反应。

四、正确、合理使用兽药

在养禽成败的诸多因素中,禽病的药物防治是最重要的关键因素之一。在家禽的饲养过程中,何情何时用药、用什么药、选择何种药物剂型、通过什么途径给药等问题,是兽医防疫工作者和饲养管理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正像俗话所说:对症有效,对病良药,用对治病,用错致命。

(一)选择有效药物

掌握适应证,选择有效药物,做到对“因”用药、对“症”用药和对“的”用药。

在临床用药时,首先必须确诊病因,尽早、尽快进行病原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选出最敏感的抗菌(毒)药物,以便对“因”用药。

对“因”用药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治疗性用药:对病鸡或鸡群用敏感药物进行的针对性治疗,尽可能做到“早”(早确诊、早用药)、“准”(按药敏试验和经验选药)、“狠”(在不中毒前提下,大剂量、短疗程用药);

(2)预防性用药:根据禽群整体状况和以往的发病规律及预知的应激因素(免疫、转群、疫情、断喙、换料等)而实施药物性预防,尽可能做到“广”(用广谱抗菌药)、注意“副”(重视可能产生的抗药性、毒性、残留等负面影响);

(3)诊断性用药:对病禽群进行探索性治疗,以验证临床诊断是否正确,做到目的明确,对照、验证准确无误。

不同系统的疾病应该选择不同的药物,以达到临床用药疗效好,不良反应少的目的。针对呼吸道症状宜选用红霉素、高力米先、强力霉素、北里霉素、环丙沙星、蒽氟沙星等药物;针对消化道症状宜选用新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氟哌酸、呋喃类、磺胺类等药物;在呼吸道和消化道症状均明显时,应选用氟哌酸、环丙沙星、蒽氟沙星、强力霉素、氨苄青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先锋霉素等广谱且易消化吸收的药物。

必须指出的是,切忌盲目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以免药物对病原体针对性不强,影响动物机体的正常菌群,甚至使病原菌产生耐药性。

(二)规范用药程序

严格遵守药物使用规定,剂量、途径、疗程要适当,不得随意加大剂量或延长疗程,以免造成药物浪费,产生不良反应,防止药物中毒。对一些安全性较差(安全系数<7)的药物,如喹乙醇是目前鸡使用后中毒报道最多的药物之一,绝大多数都是因为使用剂量超过规定剂量。

禽用药物主要是群体给药,最好选用饮水剂,这样药物的稀释均匀、饮用方便、药效确实,并可克服饲喂颗粒料用药不便的困难。

(三)注意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要合理,注意药物间的协同、相加、增效与拮抗作用和配伍禁忌。注意从实践中总结经验,避免滥用,以免增加抗菌药的毒性或促使耐药菌株的出现。

抗菌药物联合使用适用于以下情况:①病因不明而又危及生命的严重感染;②单一抗菌药不能有效控制的混合感染及严重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创伤感染等;③长期治疗,细菌易产生耐药性的慢性感染,如结核病、慢性尿路感染等;④一般抗菌药不易透入病灶的感染,如细菌性脑炎;⑤毒性较大,联合用药减少剂量后可降低毒副反应的抗菌药。

临床上联合用药的目的是增强疗效,扩大抗菌谱,减轻毒副作用及延缓细菌产生耐药性。一般两种以上抗菌药物联合使用后药理学协同或相加作用可提高2倍以上,表5-1是不同药物联合使用及其效果。

表5-1 不同药物联合使用及其效果

拮抗作用是在合并用药中,各药作用相反,引起药效减弱或相互抵消。有些药物混合后可发生物理或化学变化,使药物作用相互抵消或使毒性增加,形成肉眼可见或不可见的沉淀、产气、变色、燃爆、液化或析出结晶等配伍禁忌现象,引起药效丧失,毒性增强或其他副作用。

在联合用药时,应注意此类不该采用的药物配合(配伍禁忌),如禁止恩拉霉素与四环素、北里霉素、维吉尼霉素等配伍使用,详细资料请参阅药物配伍禁忌表。

(四)实行药物轮换

为防止家禽因长期应用某一种抗菌药物添加剂而造成病禽肠道内菌群产生耐药性并将耐药性由体内非病原菌传给病原菌,从而导致预防和治疗人畜某些疾病的困难,采用短时间内轮换交替使用抗菌药物,作用于菌、虫不同发育阶段,可以避免和防止菌、虫体产生耐药性。抗球虫药物的轮换给药制是很重要的原则之一。

在临床用药实践中,不要一味追求用新药,否则,不但会很快出现耐药现象,而且将导致无药可施的严重后果。

(五)控制添加剂使用

饲料抗菌药物添加剂要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添加剂量,严格遵守各种药物在不同畜禽体内的代谢分布与残留的消除规律而规定的休药期,以保证兽药在畜禽肉、蛋、奶中残留不超标,严格规定和控制使用期限,添加抗生素药物仅对畜禽早期生长阶段有效,超过规定年龄范围不仅无效,而且可能会增加组织中药物残留。

严禁将人畜共用的抗生素如青霉素、四环素等添加于饲料中,应选用我国允许应用的抗菌药物添加剂,最好选用高效、低毒、无公害、与人用抗生素无交叉耐药性,促生长作用显着,无残留,不产生抗药性的如黄霉素、盐霉素、莫能霉素等,这些药物饲喂畜禽后,几乎不被消化道吸收,很少或不残留于畜禽肉、乳、蛋中,对人畜和环境无害而且作用强,不易产生耐药性,是理想的畜禽专用抗生素药物添加剂。

不得将两种或两种以上作用相同的抗生素同时添加于饲料中。不得将有拮抗作用、禁止合用的两种添加剂用于同一畜禽饲料中。

五、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

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非常复杂,概况起来可以分为药物本身的因素、机体因素、环境和饲养因素等三个方面。

(一)药物因素

包括药物的理化性质、化学结构、药物的剂量、剂型、给药方法、配伍禁忌及药物在体内的代谢等,合并用药、重复用药也是重要因素。

合并用药即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在合并用药时,各种药物的作用相似,用后药效增加,称为协同作用;各药作用相反,引起药效减弱或互相抵消,称为拮抗作用。

药物的协同作用包括相加作用和增强作用。两种以上药物总的药效等于各种药单用时药效的总和叫相加作用;总的药效若大于各药单用时药效的总和,叫做增强作用。临床上利用药物的相加作用以减少单用某一药物所产生的不良反应,如磺胺类药物或某些抗菌素与抗菌增效剂甲氧苄氨嘧啶合用;利用增强作用提高疗效,减少药量,其抗菌作用大大超过各药单用时的总和。

临床上也可以利用药物的拮抗作用,以减弱或避免某一药物副作用的产生或某一药物的毒性反应。

为了保持药物在血液中的浓度,持续发挥该药的作用,临床上往往重复用药。重复用药的时间与次数视药物在体内消除的速度和治疗的需要而定,既要维持药效又要防止药物在体内的蓄积。重复用药可使机体对某一药物产生耐受性,而使药物作用减弱;亦可使病原体产生耐药性,而使药效降低或消失,特别是当使用抗菌素时,用药量和疗程不足,病原体的耐药更易产生。

当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配合使用时,由于药物具有各种理化性质和药理性质,配合不当时,可能使药物产生的作用相互抵消,或使毒性增加,出现沉淀、产气、变色、燃爆、液化或从溶液中析出结晶等物理变化,从而影响疗效,甚至失效或产生毒性。在处方和应用药物时应该特别注意上述的配伍禁忌。

(二)机体因素

机体是药物应用对象,由于机体的情况各异,对药物的反应不同,因此,在用药时必须掌握鸡群机体的具体情况。

1.禽个体差异 同一种动物对同一种药物,多数具有相近似的感受性和反应性,但个别个体对药物出现特别的敏感性和反应性。具有敏感性的,当应用小剂量时,机体就能产生强烈反应,甚至中毒,而具有耐受性的机体对药物的敏感性极低,甚至超过中毒量也未引起中毒。

2.性别和年龄差异 一般公鸡个体比母鸡大,对药的耐受性较强,用药剂量较母鸡大。母鸡对某些药物敏感性较公鸡高,应适当减少剂量。特别是处于产蛋高峰期的母鸡,如果用药不当会刺激其生殖系统,使整个产蛋期受到影响,使产蛋率下降。

雏鸡用药更应慎重,因其组织器官尚未发育正常,药物代谢酶的活性较低,对药物的吸收利用率较低,比育成鸡耐受性低,不但剂量要适当,而且不宜使用毒性反应大、刺激性强的药物。

3.体重及机体的机能状态 体重的大小和机体的机能状态是确定用药剂量的重要因素,体重大的禽只用药量相应加大,但不能超过极量。家禽机体的机能状态不同,对药物的敏感性也有所不同。特别是肝、肾功能不全时,会影响到药物在体内的转化和排泄,而使某些药物对机体的作用显着加强或延长,甚至发生药物蓄积性中毒。

(三)环境因素和饲养管理条件

环境因素和饲养管理条件场所的改变会影响家禽机体的机能状态,从而影响机体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的环境因素包括外界环境的改变、季节、气温变化等和饲养管理条件包括饲料、饮水、光照等也会影响药物作用的发挥。

六、药物的保存

药物的保存直接关系到药物质量,是一项严肃细致的技术工作。在药物的保存工作中,应该根据药物的种类和性质分别进行保存。

(一)分类保存的药物

根据药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人们常把药物分为普通药、剧药、毒药和危险药品等。

1.普通药 普通药是指剂量范围较大的药物,如维生素类药物、消毒剂等。这类药物的保存可按一般物品的出入库程序进行。

2.剧药 剧药是指药理作用强烈、极量与致死量比较接近,如果应用时超过极量就会出现不良反应甚至造成死亡的药物。这类药物的保存应设专账、专柜加锁由专人保管,每个药品必须单独存放,品种间留有适当距离并加隔板以免混错,其标签式样和颜色都应和普通药有明显区别。

3.毒药 毒药是指药理作用剧烈,安全剂量范围小,极量与致死量非常接近,稍超过极量就可引起中毒或死亡的药物。这类药物的保存与剧药的保存相同。

4.危险药品 危险药品是指受到光、热、空气等影响可引起爆炸、自燃、助燃或具有强腐蚀性、刺激性或剧烈毒性的药物。危险品另放于危险品仓库中,按其特性分类存放,间隔一定距离,绝不能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要远离火源,并配有消防安全设施。

(二)性质不同药物的贮藏方法

1.易潮解的药物 易潮解的药物是指药物在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后,能自行潮解的药物,如氯化钙、碘化钾、葡萄糖等。这些药物应装入密封罐内,放在干燥处保存。

2.易风化的药物 易风化的药物中含结晶水较多,置于空气中会变成不透明或干燥的粉末,如漂白粉、碳酸氢钠等。这类药物应密封,放于适宜温度处保存。

3.易挥发的药物 有些药物极易挥发,如乙醇、甲醛等。这类药物应密封保存。

4.易光化的药物 维生素类药物经太阳光照射后,会发生氧化、还原分解化学变化而变质,或逐渐失效,应置于有色瓶中,并用黑纸包装,然后放于暗处,防止光线照射。

5.易氧化和碳酸化的药物 维生素A、氢氧化钠等露置于空气中,易与空气中的氧或二氧化碳发生化学变化而变质,应密封包装并置于阴凉处保存。

6.低温保存的药物 生物制品类药物,在常温下易被破坏变质,应置于冰箱、冷库中保存。

7.标明有效期的药物 青、链霉素等抗生素和各类生物制品类药物均注有明确的有效期,应经常检查,以免过期失效,造成浪费。

8.中草药的保存 中草药易生霉或虫蛀,这类药物必须架空贮存于干燥通风处或经适当的消毒防蛀。

七、药品批号及有效期

(一)药品批号

所有兽药的外包装和小包装的标签上均印有生产批号,一般位于下方或右下方,它是用来表示药品生产日期和批次的一种编号,即以同一原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次投料所产出的成品作为一个批号。

我国现行通用的批号,通常为六位数,前两位数系指年份,中间两位数为月份,最后两位数为日期。有些厂家为表示当日生产若干批或几个班组生产的,则在后面加上一个带破折号的数字,如批号951020-3即为该厂1995年10月20日第三批产生或第三班(组)生产的成品,也有一些厂家的药品批号除含有上述意义外,并有表示该厂的产品代号如2950630,表示第二兽药厂1995年6月30日生产的。药物的批号虽有多种表示方法,但目前沿用的仍以六位数批号为主,进入新千年后,多以八位数表示。

批号的意义在于能准确地判断兽药出厂时间的长短,以便掌握先生产先销售先使用的原则,以防久贮变质。根据批号,能推算出失效日期。

药品的抽样检验,确定兽药的合格与否,都以同批号的成品数量为依据进行处理。因此,批号有代表该批兽药质量的含意。

(二)有效期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某种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有些药品因其理化特性不稳定,贮存一段时间后,药效逐渐降低或毒性增高,而不能使用。因此,为了保证质量,对这类药品规定有效期。绝大多数抗生素、生物制品、激素、酶制剂、维生素添加剂等,都有有效期的规定,这类药品的包装上都应注明该药品的有效期或失效期。

包装物上注明有效期的年月,即为可使用到这个月的最后一天。例如,有效期为1995年12月,即可使用到1995年12月31日,翌年的元月1日就不得使用。

失效期是指在规定贮藏条件下药品到此日期而超过安全有效的期限,可用到所标明月份上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失效期1995年12月,是指可以使用到1995年11月30日止,进入12月份就按失效算,禁止使用。还有一种标明“有效期×年”,则以批号推算。如“有效期三年”,批号920501,即指用到1995年4月30日止。

根据规定药品有效期的计算是从药品出厂日期或按出厂批号的下一个月一日算起,药品标签所注的有效期为有效年月。有效期与失效期不得混淆,任何药物超过有效期或到达失效期都不准销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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