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管理出版社《中国涉外税务手册》第341页(825字)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有以下几类: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其税率表如下(见表7-1):

表7-1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见表7-2)。

表7-2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这里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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