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是如何组成的?各成员的职责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第27页(732字)

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若干委员和办事机构组成。委员会的各成员和部门职责因其职务而有所不同:

(1)委员会主席的职责是:制定中国反兴奋剂质量方针;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进行管理评审;确保系统人力、资源和财政的配备;指定管理者代表;确保国家、国际反兴奋剂规定得以贯彻实施。

(2)委员会秘书长作为管理者代表,其职责是: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向主席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改进的需求;确保在反兴奋剂委员会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负责办公室和检查处日常工作管理;负责对外沟通协调。

(3)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检查处。

办公室职责是:研究、提出反兴奋剂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编制反兴奋剂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兴奋剂检查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负责兴奋剂检测实验室的挑选、拟订合同与签约、检测结果工作;审核有关兴奋剂的处罚工作;受理涉及兴奋剂处罚的运动员的申诉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的科研、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对外交流工作;管理、协调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

检查处职责是:研究、提出兴奋剂检查的计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兴奋剂检查工作;对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的招募、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采购和配备器材工作;兴奋剂检查信息管理工作;反兴奋剂教育工作;承担国外或国际组织委托的兴奋剂检查工作;兴奋剂检查的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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