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择特许企业(生产或销售)时,我们将坚持哪些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第122页(377字)

【参考法条】:《2008奥运市场开发计划启动书》第二部分第二条(二)。

(1)通过市场调查、资质评估、实地考察等方式选择特许企业。

(2)重点考察内容包括资金实力、生产能力、质量管理、设计能力、环保标准、防伪措施、营销策略、销售渠道、物流管理、售后服务等。

(3)特许企业应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按时交纳特许权费。

(4)采取阶段性签约的模式。合同期满后,要对特许经营商生产和经营情况重新评估,以决定是否续约。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每个特许企业都将收取入门费和最低保证金;入门费不得抵扣特许权费,最低保证金可抵扣特许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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