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通则的基本内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会计师手册》第740页(1552字)
企业财务制度有其自身的继承性和内容上的相通性,即使制度体系差别甚大,但许多具体方法是相同的或相近的。因此,新的企业财务制度并不是平地起家,另起炉灶,而是继承和发扬。与原有的企业财务制度比较,这次企业财务制度改革的有特色的内容集中体现在《企业财务通则》中。《企业财务通则》包括十二章,分别是总则,资金筹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对外投资,成本和费用,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外币业务,企业清算,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附则,共46条。其有特色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资本金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企业产权关系和财产责任。为什么要在制度上规定这方面的内容,就目前的国有企业来看,存在有主要问题是,产权关系不明,责任不清,管理不善,效益不高,这与未建立资本金制度,未从制度上划清企业资产哪些是投资者投入,那些是企业负债形成是有关系的。
资本金制度是企业财产法律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国家对企业财产所有权的构成内容、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所拥有的权利的原则和规范。具体地讲,包括资本登记制度、资本验证制度、所有权转让和收益分配制度、资本承担债务的法律责任规定等。《企业财务通则》从资金筹集的角度,对企业资本金制度的有关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了什么是资本金,资本金筹集的形式和方式,资本金的验资要求,资本金的法律所有者承担的责任和享受的权利。
建立资本金制度是财务制度上一大进步,也是质的飞跃。在《企业财务通则》中,一是强调资本保全。企业资本金一经投入企业,只能依法转让不得随意抽走,也不得随意冲减,改变过去提取折旧、资产盘盈或盘亏、资产毁损、资产转让等冲减资金的做法,将上述这些项目体现为当期损益。二是强调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相一致。这样既确保资本投入到位,又使企业承担负亏责任和对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有财产保证。三是相应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正确核算企业盈亏。
第二,实行加速折旧办法,促进企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进步。近几年,虽然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进行了多次改进,实行分类折旧,允许部分行业或企业适当加快折旧等,但这些改进与当前企业实际状况相比,折旧水平仍然显得不够。《企业财务通则》对企业折旧作了如下改进:一是简化了固定资产分类;二是缩短了折旧年限,折旧年限平均缩短20-30%;三是允许部分企业实行加速折旧方法;四是改进固定资产大修理提存办法,企业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办法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第三,改进成本管理办法。由完全成本法改为制造成本法,既改进和简化了成本核算方法,又较为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当期收益和当期费用,以充分反映企业当期财务状况。
第四,规范企业利润分配办法。《企业财务通则》中的企业利润分配是按照统一企业所得税的思路来设计的,即企业统一依法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含公益金)后,按投资协议、合同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在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上,除了作一般规定外,还对股份有限公司作了进一步规定和明确。
第五,建立一套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财务报告体系。以国际通行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平衡公式,取代了“资金来源=资金运用”的会计平衡公式,这样我国企业向外提供的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三张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