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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业务:账面差额和现金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北京出版社;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金属交易手册》第256页(1130字)

在下列情况下,LME的交易可能会在会计工作中出现一些技术性问题:

·当现货交易及LME的套期保值处于不同的会计期间时;

·LME的交易被从一个会计期间展期至另一个会计期间。

下面对其进行了说明: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LME的账面差额应在交割期进行支付。

(注意:一年结束或会计期间结束用*丨*来表示,如果一个合计期间有4周,全年会计期间数为12或13个。)

对例子的评述

上面所采取的操作使得在“期间12”时产生了一个“技术性”的利润,但同时在“期间1”时出现了损失。如果延迟出现在同一会计期间,就不会发生问题。一些会计原则试图采用保守的方法来保护股东,这些原则要求计算本期间内的期货损失(损失需要被重调回到期间12)。但对期货利润并不这样考虑,所以如果体现在期间利润时,就不必调整回来,仍然属于原来的会计期间。

因此,上面所发生的情况应作如下处理:

但按同一会计原则可能不允许远期利润被重调买回至期间12:

通过把一个早期的交易头寸借出到较晚期可以结束LME的这种交易头寸情况(假设不存在期货升水或期货贴水)。同样运用保守的会计原则,期间12的损失仍会存在,但是期间1的利润却不能被重新调回至期间12。这些虽然只是些范例,但它们却强调了可能存在的问题。

对LME的交易头寸使用哪种会计方法,是由下述各方做出决策或在他们中间达成一致的:

·公司管理层(或如果该公司是子公司,则由母公司来做出决策);

·审计师(根据当地的会计指导准则);

·税收部门。

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将在下面给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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