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营业税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437页(9573字)
一、营业税概述
营业税是对从事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的纳税人,就其营业、服务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打例》,并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营业税是对流转额课征的税种。它的特点是开征范围广,税源广泛。税负较轻;按行业设计税率,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多环节征收;规定有起征点,可以照顾无负担能力的纳税人。这些特点决定了营业税在确保财政收入的及时稳定,减少流通环节,加速商品流转,调节行业间的利润水平,保护正当经营等方面,都个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营业税的纳税人
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提供税法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和单位。其中: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中央铁路运营业务和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监管结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监管线管理机构;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上面所称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上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1)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除外;
(7)境外保险机构参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8)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共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
(9)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外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10)单位和个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劳者除外)的混合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
下列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视为非应税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1)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2)非金融性机构(除银行和金融性公司外)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
(3)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所从事的货物性期货;
(4)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
(5)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收费行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视为非应税行为;
(6)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所属财政、物价部门以正式文件允许收费,而且收费标准符合文件规定的;
(7)所收费用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收取的。
2.营业税的课征范围
营业税的征税项目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各个征税项目包含的内容具体为:
(1)交通运输业。一切从事交通运输业务的及提供与交通运输相关的劳务服务的,都属于这个税目的课税范围。安包手水陆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陆路运输及地面导航、装投降搬运服务等。
(2)建筑业。凡是对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以及修复、加固、养护、修膳、装饰的工程作业,以及对各种生产、动力、超重、运输、传动、医疗实验等各类设备的装配、安装工程其他工程作业等,都属于建筑安装这个税目的课税范围。
(3)金融保险。银行和金融性公司凡从事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结算、票据贴现等经营行为及保险公司取得的保费收入、投资收入、各种手续费及其他收入,都属于这个税目的课税范围。
(4)邮电通信。邮电部门从事函件、邮件的传递、集邮、邮汇、报刊发行和其他邮政业务,以及电报,电传、电话、电话安装、代办电讯工程、出售电讯物品等所取得的业务收入,都属于这个税目的征税范围。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从事邮汇和电讯业务取得的收入,也属于这项课税范围。
(5)文化体育。包括为人们提供各种文化、艺术演出、体育比赛、表演以及为举办这些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都属于这个税目的课税范围。
(6)娱乐业。所有单位和个人经营的娱乐业和娱乐场所,包括歌厅、舞厅、卡提OK歌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和游艺厅,都属于这个税目的课税范围。
(7)服务业。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钦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8)转让无形资产。是指单位或个人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着作权、商誉。凡上述权益转让取得全部收入,都属于这个税目的课税范围。
(9)销售不动产。是指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行为。凡属上项行为取得的全部收入,均属于这个税目的课税范围。
3.营业税的税目和税率
营业税的税目是按行业设计的,共有九个,分别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车、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税率,一般是按行业的不同实行差别比例税率,从3%-20%不等,在同一行业中,基本上采用同一税率,但对娱乐性的,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纳税人经营娱乐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决定,营业税的税经大致可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3%、5%、5%-20%。营业税的具体税目税率及适用范围,图表3-11-7所示。
图表3-11-7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4.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地点及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下列情形确定:
(1)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有自建行为的,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的凭据的当天。
(4)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营业税纳税地点按下列规定确定: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主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逢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5.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为: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委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财政部规定的其扣缴义务人:①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肛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②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③演出经纪伙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④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为人。⑤个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表资产)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6.营业税的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打例》规定的减税、免税的有: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烟介绍,殡葬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即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指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防疫、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疗用具、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免征营业税。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收入免征劳业税。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性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收入免征营业税。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仿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7)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除上述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纳税人兼营的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营业税的计算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可以选择业额发生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但金融保险企业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为上年度决策报表确定的汇率。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选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施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额。
(4)转贷业务(是指将借入的资金贷与人使用的业务。将吸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存款或者自有资本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不属于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人付费用后的余额营业额)。
(7)保险业实行分保险的,初保业务以全中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8)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按场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9)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钦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10)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客在境内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其销售额比照上面第二条规定确定。
(1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营业额比照本条规定确定。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为了说明应纳营业税的具体计算,现举例说明如下。
[例27]中港合资京港娱乐城8月份的营业额为200万元,其适用的营业税率为10%。计算该娱乐城本月的应纳营业税额。
应纳税额=200×10%=20(万元)
[例28]某银行以6%的年利率筹措金2000万元,贷出资金年利率为6.25%,年利息收入额为1250000元,贷进的利息支出为1200000元,营业税率为5%,计算该银行这笔贷款收入应纳营业税额。
应纳税额=(1250000-1200000)×5%=2500(元)
[例29]某合资企业将价值400000元的一栋厂房捐赠给一家公司,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额。
应纳税额=400000×5%=20000(元)
三、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1.营业税会计核算的会计科目
企业交纳的营业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进行核算。
(1)企业按其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金融保险企业、旅游钦食服务企业、邮电通信企业、民用航空企业、农业企业)“经营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运输税金及附加”(铁路运输企业)、“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施工企业)、“营业成本”(外经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上交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上交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金融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委托发放贷款,收到委托贷款利息,借记“银行存款”或有关企业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付帐款——应付委托贷款利息”科目;计算代扣的营业税,借记“应付帐款——应付委托贷款利息”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代交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财政性存款”等科目。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转包或分包形式的,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营业税。总承包人收到承包款项,应根据应付给分包单位或分世人的承包款计算代扣营业税,借记“应付帐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代交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企业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房屋不动产所交纳的营业税的核算,按第一条进行会计处理)。交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企业销售无形资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其他营业支出”(金融保险企业),“营业成本”(外经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交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营业税会计核算举例
[例30]中港合资博源大酒家6月份客房营业额为120000元,适用营业税率为5%,计算该酒家本月应纳营业税额并作相应会计分录。
应纳税额=120000×5%=600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6000.00
缴纳税款时,记: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60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
[例31]某企业以200000元的价格出售一项专利权,计算该企业出售专利权应纳营业税额并作有关会计分录。
应纳税额=200000×15%=10000
借:其他业务支出 10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0000.00
交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