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现场施工能源消耗定额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建筑工程造价计算手册》第543页(696字)

使用说明:

①全国分三个地区编列。

Ⅰ类地区:按当地气象资料,日平均温度稳定等于和低于+5C的天数,累年平均等于或大于150天的地区。

Ⅱ类地区:按当地气象资料,日平均温度稳定等于和低于+5℃的天数,累年平均等于90-149天的地区。

Ⅲ类地区:按当地气象资料,日平均温度稳定等于和低于+5℃的天数,累年平均等于和低于89天的地区。

②本定额系指在现场直接为该建筑工程服务的工序所耗用的能源数量。定额中包括了场内小搬运,但不包括场外运输,及其生活、办公、采暖、冬施等能耗。

③本定额房屋上部结构和基础工程分开编制。上部结构系指基础以上的全部工程(包括地坪、散水坡、台阶、阳台、雨篷等)以每100m2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基础则以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每100m2为计算单位,故套用定额时不能以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单方能耗数直接相加,应以基础的总能耗数加上上部结构的总能耗数,再求其单方能耗。

④场外运输油耗,按运输能耗定额执行。

⑤煤耗以标准煤计算(1)

⑥本定额可作为现场施工能耗的概算定额,或现场施工能耗的控制定额。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