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化工作系统的合理结构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257页(4054字)

1.现有的组织形式及存在问题

由于我国企业的专业性质、规模大小、产品复杂程度、建厂时间长短、企业素质和标准化意识等等的不同,企业标准化工作系统的组织形式差异甚大。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组织形式。

(1)集中制

即企业集中设立标准化处(科、室)与其它职能部门平行,直属总工程师或厂长领导,统管全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其优点能统筹规划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利于全面管理,能充分发挥标准化专业队伍的作用,便于在总工程师或厂长管辖下对各业务部门生产技术活动管理监督。其缺点是标准化专职机构“高高在上”,和企业内各职能部门业务往来不密切,不易开展业务工作。

(2)分散制

即企业不设总的标准化机构,而在职能部门分别设置标准化工作机构,隶属该部门负责人领导。其优点是开展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比较方便,但由于没有集中领导管理,易发生各自为政,互不协调的现象,甚至出现不必要的重复,造成人力和物力的浪费。

(3)混合制

即企业设置总的标准化机构,直属总工程师或厂长领导,同时又在各主要职能部门分别设立标准化分支机构,以从事各部门的标准化工作,行政上归本部门领导,业务上由总的标准化机构统一协调归口。这种型式既有集中制的优点又有分散制的优点。其缺点占用专职人员较多,由于各标准化分支机构在行政上不归总的标准化机构领导,往往业务上也出现不协调和不易归口协调的局面。这种形式是我国大中型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组织形式。

(4)标准化委员会

这是我国近几年出现的一种新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机构。它以厂长为首,由企业设计、工艺、生产、质量、销售、供应、财务、企业管理办公室、定额、劳动工资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它的主要任务是对企业标准化的重大问题,如规划、计划、重要标准的制修订等进行讨论、审议和决策,决定后再由标准化职能部门去贯彻实施。这种型式由于是厂长和企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参与,有利于推行企业标准化工作。其组织形式的功能发挥有赖于企业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的标准化意识,意识强,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意识淡薄,往往因为他们自身业务工作忙,而使其流于形式。

2.企业标准化工作系统的合理结构形式

根据《GB/T15496-1995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第5.1条推荐的企业标准化机构的形式,按照企业标准化工作系统组织“六原则”,我们在充分认识现行企业标准化组织形式利弊的前提下,不难探索建立企业标准化工作系统的合理结构形式。该结构形式如图10.3-1所示。

图10.3-1 企业标准化工作系统的合理结构形式简图

企业标准化委员会和标准化办公室的组织形式可按图10.3-2所示方案设置。

图1 0.3-2 企业标准化委员会和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形式图

本结构形式首先体现了以厂长为核心领导的“集中原则”,能体现标准化工作的高度集中统一。工厂标准化委员会主任由厂长兼任,副厂长、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职能部门和主要车间的负责人为委员(他们都应是企业标准化意识较强的人),标准化办公室(或工厂标准化归口中心机构)负责人为委员会秘书长。在标准化委员会下面设立常设的、精干的专职标准化办事机构,在标准化委员会休会期间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考虑到我国企业现行体制的特点,标准化办公室既是标准化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又是厂长直接领导下的行政业务管理机构。为进一步体现企业标准化工作系统的组织“网络原则”、“分工原则”、“反馈原则”,还应在各职能业务部门设立精干的专业标准化机构和车间兼职的标准化人员,以负责本部门的标准化业务工作。这里之所以强调在企业内专业较强的业务部门分散设置专职标准化机构,主要吸取美、英等国和我国“分散制”组织型式的优点,以及根据多年来我国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实践,权衡开展专业性较强的业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的利弊而提出的。且这些部门的专、兼职标准化机构或人员在业务上都归标准化委员会下面的标准化办公室领导,其行政上虽不直接归标准化委员会领导,但实际上由于标准化委员会的委员们都是各部门的负责人,标准化委员会对各部门的专、兼职标准化人员都有一定的行政管辖力和约束力。这样的组织结构能较好地体现企业标准化工作系统的组织六原则,并能充分发挥企业标准化系统管理的组织功能,即有效地运用组织机构发挥标准化专职人员和全员的聪明才智,深入挖掘标准化的“潜能技术”、“技术再创造”的潜力,体现综合的意志和力量,园满地实现企业标准化的目标管理。

图10.3-1是为我国大中型企业设想的标准化工作系统结构方案。我们可以认为,以厂长为领导的企业标准化委员会就是企业标准化的“总体设计部”,标准化办公室则是总体设计部的参谋、联络、监控、综合办事机构,通过它使企业标准化的纵横网络协调一致,运转自如。

图10.3-2是企业标准化委员会和标准化办公室的具体组织方案。委员会根据企业标准系统中的“三大”分系统(见本章第三节)设置三个分委员会。鉴于企业标准化委员会成员主要是企业内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他们按各自职能参与有关分委员会。如总工程师系统的部门负责人应是技术标准委员会成员;总经济师系统、企管办、全质办的部门负责人应是管理标准委员会成员;人事、劳资、行政系统的部门负责人则应是工作标准委员会成员。这样能较好的做到各司其职,有利于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标准化办公室是企业标准化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也是企业标准化的专职机构。该机构的建立是企业标准化工作系统的核心部分,也是关键部分。这个标准化办公室的机构设置与当前我国企业标准化的专职机构设置大不相同,其主要特点是用系统工程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标准化办公室下设的若干专业组织就是这个工作系统核心部分的若干分系统。

《综合管理组》的职责主要是负责企业标准体系和体系表的研究与制定;产品综合标准化方案的研究与制定;企业标准化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研究与制定;以及负责协调、统一企业各职能部门所设立的专业标准化机构、兼职标准化人员之间的工作。

《技术标准组》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制定和贯彻实施除基础标准组、型号研制标准组所管辖范围以外的所有其它技术标准。其管辖的类型比较全面,而且既管制定,又管贯彻。便于总结企业中因处理大量发生的贯彻标准问题而积累起来的经验教训,反馈到标准制定中去,并把这些信息传递给其它标准组,提高标准制定水平。避免盲目制定标准而不顾如何贯彻实施的弊病。

《基础标准组》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基础标准的制定与贯彻实施。因为一般基础标准为各类专业标准所公用,全企业需要统一管理起来,以体现基础标准的高度集中与统一。

《型号(产品)研制标准组》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型号研制全过程的标准化工作。在标准化办公室内之所以设置这一专业组,主要考虑在企业标准化领域内,型号(产品)标准系统是技术标准系统的“头”,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设置这个专业组可保证型号研制全过程的标准化工作,以便更好地开创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

《管理标准组》的职责主要是负责研究和建立管理标准系统,制定和贯彻实施管理标准。

《工作标准组》的职责主要是负责研究和建立工作标准系统,制定和贯彻实施工作标准。

设置管理标准组和工作标准组是为了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系统,这也正是现今我国企业标准化机构设置所缺少和忽视的部分。

《信息资料组》的职责主要是负责标准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查询、发放以及标准贯彻中的信息反馈等,应在企业中起到标准化信息站的作用。以往我国企业标准化专职机构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仅让企业档案馆或综合情报资料室代管标准化情报信息。未能认识标准化事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标准情报信息工作开展的好坏,取决于对标准信息资料的利用率和吸收速度。因此,企业标准化专职机构必须设置标准信息专门机构来负责开展此项工作。随着计算机现代化管理在企业内的推进与发展,标准信息资料也应用计算机来进行收集、检索、处理、贮存和传递,以加快标准信息的利用和吸收。

对于小型企业未设专职标准化机构的,可指定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统一(或分别)负责企业标准化工作,重大问题由企业领导审批和协调。

企业标准化工作系统建立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标准化工作目标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各个不同类型的企业应根据其自身特点和开展标准化工作的需要,力求建立一个精干的、充分发挥标准化功能的标准化工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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