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环境评价手册》第1页(918字)
1.1 以下十项基本原则是英国海外开发署进行环境评价的基础。
——所有英国海外开发署官员都应保证,制定的资金援助政策或进行的各类援助都要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所有提交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都要说明有关环境问题。
——项目自始至终,从设计、实施、监测以及评估的每一个阶段,都要考虑到各种环境因素。
——项目的设计、评价、实施和监测者,担负着环境保护的重要职责。
——发展中国家确定的环境标准是英国海外开发署开展项目的最起码要求。如果当地还没有确立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英国海外开发署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应当确定采用最适合的标准,包括应用英国或欧共体的标准。
——所有英国海外开发署的项目,应符合英国参与签约的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法规条约的规定(如协议、公约和实施法规等)。
——环境因素将是项目多学科评价的一部分,该评价包括经济、社会、生态、法律和技术等方面。
——即使项目的合作方承担了对环境和社会问题的咨询任务,英国海外开发署仍要保留某些职责,以便使这些问题得到充分的重视,如果需要,英国海外开发署将考虑向项目中承担环境保护主要职责的方面提供支持与帮助,做为项目投入的一部分。
——如果环境与社会问题不能得到恰当地处理,或者项目需要的环境与社会投入令人无法接受,英国海外开发署将拒绝此类项目。
——尽管英国海外开发署不赞赏依据某国的环境总体状况,必须全面达到“绿色条件”要求,但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增强环境保护的能力。因此,作为某一特定项目的一部分,应当考虑此类环境条件,以便更有效地使用援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