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制度配套改革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383页(1424字)
(1)社会保险与工资制度改革的关系。无论是养老保险还是失业保险,都涉及到个人缴费,而个人缴费及今后领取保险待遇,又是以工资基数作为依据的,如果工资制度仍同过去一样,不仅个人的缴费难以确定应有的数量,而且个人的保险待遇也不易合理化,影响到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2)近几年,经济滑坡,企业停工停产比较严重,企业支付退休金困难。退休费用统筹后,社会保险机构都按月定额发放了退休费,对特别困难企业采取了缓缴统筹金,并贷给一定启动资金,使企业的经营困难得到了一定的缓和;
(3)社会福利制度与工资制度改革的关系。职工福利制度的发展涉及住房补贴、食品价格补贴的调整。通过工资改革,扩大工资所包含的容量,使缴费真正与反映职工工作贡献的工资总额挂钩,才能更好地推进诸项保险制度;
(4)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劳动制度改革的需要。我国面临庞大劳动力供给和有限职业需求之间的尖锐矛盾,既有大批企业“隐性失业”,又存在“社会失业”。大量冗员的存在,严重扭曲了各产业的资金有机构成,大大地降低了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企业希望落实《企业法》赋予的自主用工数,以增强企业活力,为适应这种情况,必须从改变和调整国家、企业、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入手,消除“国家包揽、行政隶属、身份差别、终身固定”的不合理状况;
(5)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加速产业结构的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引进竞争机制。市场机制的引入企业,劳动力流动就不可避免。劳动力流动要求培育与建立劳动力市场。企业破产、联营或兼并,必然引起产权的转让,企业职工流向社会,这时劳动力就起到调节劳动力供需的功能。社会保险制度不健全,产权接收方因为自身利益,不会去承担,应该由政府或社会承担责任。可见社会保险与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或企业破产的实施存在重大的相关性;
(6)无论是工资制度或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都是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成员生活的改善,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要使工资分配克服平均主义和收入不合理的现象,又有赖于新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使企业对职工退休养老的负担趋于公平,国家、企业、职工三者负担在社会保险方面不仅合理,而且都控制在各自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完善的工资制度改革涉及到价格改革、房租改革,是一条漫长的道路。只有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改革的成功,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的地位才能最终确立,企业才能真正以公平竞争者的身份参加市场竞争,并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企业经营目标。企业工资制度的核心问题是企业工资与实际经济效益的挂钩,要保证企业工资随着企业实际经济效益增长的稳定性,又依赖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确立,同步增长才能最后到解决;
(7)只有劳动关系建立起来之后,才能谈得上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福利。社会保险是对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给予的物质帮助。竞争机制的引入,既需要动力机制,又需要稳定机制。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之后,简化了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积极性是否能发展,关键在于能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而不再存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