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279页(875字)

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对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极稳妥进行各项改革,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基层组织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是为了使党员和群众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懂得遵守宪法和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社会主义法制宣传的主要内容有:

(1)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社会主义法制是工人阶级政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废除旧的法制的基础上,按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体系。它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根本任务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保护合法的权益,打击犯罪,惩办违法行为等。

(2)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及其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宣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一经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就成为全体公民统一的行为规范,一切国家机关、干部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守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任何特权。

党的基层组织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应注意:

(1)把法制宣传同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

(2)把法制宣传同道德、文明礼貌等精神文明宣传结合起来,使党员和群众自觉地学法、守法、用法。

(3)讲清社会主义法制可以借鉴和吸收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在内的人类社会法制建设的一切优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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