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义、投诚人员子女的家庭出身的确定和就业、升职等待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515页(279字)

(1)起义投诚人员的子女,凡是在其父起义后随其父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照其父起义后的革命职业来定,如革命军人、革命干部、工人、农民等。而在其父起义前随其父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起义前的个人成分定,但应注明其父系起义人员。

(2)对起义投诚人员的家属子女,在加入共产党、共青团、参军、升学、就业、授予衔位、职称等问题上,要看本人条件,不得歧视,不应受影响。因受牵连而失去工作的,应准其返回原单位工作。但过去参军的不再回军队,由政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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