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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置管理规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山大学出版社《质量工作者手册》第187页(1425字)

要实行定置管理,必须遵循各种不同位置设计的定置规则。

第一,生产厂区定置规则:

(1)根据工厂占地,合理设计厂区定置图,对场所和物实行全面定置。

(2)对易燃、易爆、有毒、容易发生机械伤人和污染环境的物品及重要场所、消防设施等实行特殊定置。

(3)对美化、绿化区域和卫生区实行责任区定置。

(4)确定物品的停滞区域。

(5)对垃圾、废品回收点定置。

(6)对车辆停放定置。

(7)凡属临时放置物品和施工场地,必须经安全、卫生等主管部门批准,并由申请单位限期解决。

(8)按定置图要求,清除场所与区域内无关的物品,送到指定的区域。

第二,分厂(车间)定置规则:

(1)根据车间生产特征、生产规模、工艺流程,合理设计车间定置图。

(2)对物品临时停滞区域定置。

(3)对工段、班组及工序、工位、机台定置。

(4)对工具箱定置。

(5)设备定置。

(6)检查现场定置。

第三,库房定置规则:

(1)设计库房定置图,悬挂在库房的醒目处。

(2)对易燃、易爆、有毒及污染环境、有贮存期要求的物品,实行特别定置。

(3)有贮存期要求的物品定置,要用特定的定置管理信息表示其接近超贮期的月数。

(4)帐簿前页应有序号、物品目录和存放点。

(5)特别定置区域,要用标准符号表示。

(6)物品存放的区域(库号)、架号、序号(位号),必须和帐卡物品目录相对应。

第四,办公室定置规则:

(1)设计各类文件、资料流程图。

(2)办公桌定置。

(3)文件资料框定置。

(4)卫生及生活用品定置。

(5)职能科室服务于生产第一线,急办文件、信息特殊定置。

(6)座椅定置表示主人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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