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质量工作者手册

质量体系认证的实施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山大学出版社《质量工作者手册》第494页(1207字)

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认证的申请和评定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受理申请并对接受申请的供方质量体系进行检查评价,决定能否批准认证、予以注册并颁发合格证书;二是对获准认证的供方质量体系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从而使获准认证供方的质量体系在认证有效期内持续符合相应质量体系标准的要求。

第一步:供方提出对质量体系认证的申请。供方填写认证机构发给的申请表格,并交给认证检查机构。且告知接受申请或拒绝申请的理由。

第二步:认证检查机构作初步非正式访问。认证检查机构在接到申请和双方商定的认证费用后,在开始正式评定程序之前,派评定员作非正式访问。

第三步:选定质量保证模式。在评定之前,认证检查机构和供方一起根据产品生产过程和用户要求,从3个标准中选定一个质量保证模式。

第四步:认证检查机构提出关于评定费用的估价。费用根据所选的质量保证模式、企业生产现场的规模和数量等加以确定。

第五步:供方准备质量手册和质量体系评定附件。供方根据选定的一个质量保证模式,将本企业的质量体系用质量手册加以表述。质量手册必须是企业实际所作工作的陈述,而不是对企业提出的要求。

第六步:认证检查机构评定质量体系文件。评定该文件内容是否符合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的要求,然后再通知供方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或重大遗漏之处进行修正与补充(安排在评定访问之前)。

第七步:供方做好准备工作。如与申请认证的质量体系有关的文件。

第八步:进行现场审核。鉴定供方的生产工序是否符合有关的要求,请供方按文件中的规定演示生产工序。认证检查机构应该有一套程序,有能力找出不符合之处,并要求供方采取行动加以纠正。

第九步:供方修改体系。

第十步:批准手册。当所有的不符合性问题得到解决后,认证管理机构根据评定小组的推荐,确认供方的体系满足质量体系标准的所有要求和质量体系评定附件中的补充要求,即可批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书。

第十一步:监督。对质量体系评定和注册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在这期间内,认证检查机构根据评定规则,监督供方的质量体系,以证实是否连续符合有关要求。

第十二步:重新评定。每隔3年需对供方的质量体系作一次重新评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