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和物品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医院临床消毒实用手册》第83页(885字)

一、灭菌器械和物品的监测

1.采样时间:在灭菌处理后、存放有效期内未启用及使用中。

2.采样方法:在无菌操作下,取缝合针、针头、刀片等小件物品五件直接投入无菌肉汤培养试管中;取手术剪、手术钳、镊子等大件医疗器械两件,用蘸有无菌洗脱液或肉汤的棉拭子在其关节、表面等处反复涂擦后投入无菌洗脱液或无菌肉汤试管中;剪取敷料1cm×3cm、导管中间段3cm直接投入无菌肉汤培养试管中;取注射器五副,在洗脱液或肉汤培养液中反复抽吸五次,立即送检。

3.检测方法:将上述肉汤采样管放置37℃孵箱培养7d,必要时移种霉菌培养基,置20℃~25℃培养7d。

4.结果判定:肉汤管培养7d后仍为澄清,判为无菌生长;如肉汤混浊需经涂片染色或移种斜面培养基证实有菌生长,判为阳性。灭菌物品未检出任何微生物为合格。

5.注意事项:若消毒因子为化学消毒剂,采样液中应加入相应中和剂。

二、消毒器械和物品的监测

1.采样时间:消毒处理后、使用前采样。

2.采样方法:用蘸有无菌生理盐水的棉拭子,涂擦被检物品(体温计、氧气湿化瓶、螺纹管、口衔管、喉镜、氧气面罩等)的表面、内壁、管腔等,剪去手接触部位后,投入5mL无菌生理盐水试管中或直接涂于选择性培养基上,立即送检。

3.检测方法:按致病菌检测程序。

4.结果判定: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并接触黏膜的医疗物品细菌菌落总数≤20cfu/g或100cm2,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200cfu/g或100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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