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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恩病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嘱手册》第38页(409字)

说明:(1)SASP主要适用于病变局限在结肠者,SASP在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1~2g/d维持1~2年。

(2)当SASP治疗无效,特别是急性活动期、重型患者,无禁忌证时,加用泼尼松40~60mg/d,连用2~4周,症状改善后应逐渐减量,至停药,疗程2~4个月。病情严重者,可静滴氢化可的松200~400mg/d,症状缓解后,改口服泼尼松。

(3)危重病人要加强支持疗法,如静脉营养等。

(4)有手术指征者可考虑手术治疗。

(5)病变限于直肠、乙状结肠者,可用5-ASA灌肠,2g/d。

(6)克罗恩病常难与肠结核、小肠恶性淋巴瘤相鉴别,治疗前须注意鉴别。

(7)对糖皮质激素疗效不佳或依赖患者,可选用硫唑嘌呤或巯嘌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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