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嘱手册》第230页(305字)
术前医嘱
手术医嘱
说明:(1)急症病人可暂不作肝、肾功能、乙肝全套、电解质检查。
(2)术前可使用止血、消炎药物及适当补液。
术后医嘱
说明:出院医嘱为,①继续全休6个月;②回当地继续进行康复治疗;③4周后逐渐进行患肢肌肉锻炼;④3个月后可扶双拐不负重行走;⑤定期门诊复查,每2~3个月摄X线片复查,直至骨折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