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嘱手册》第455页(257字)
说明:1.有心力衰竭时可给予地高辛维持量,至症状消失2年以上、X线及心电图恢复正常为止。
2.泼尼松1mg/(kg·d),1~2个月后减量,每2周减1.25~2.5mg,减至2.5~5mg为维持量,至心电图正常,X线检查接近正常始逐渐停药,激素应用时间约持续1~1.5年。
3.卡托普利、螺内酯合用过程中警惕高钾血症。
4.卡托普利初用时偏小量,然后酌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