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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时对企业经营场地的使用证明有何要求?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401页(253字)

企业经营场地包括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企业必须有相当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固定经营场地,才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所以,企业在办理开业登记时,必须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真实可靠的经营场地使用证明。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如经营场地是自有,应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如企业经营场地是租用或借用,应提交房产租赁(借用)协议书,房屋租赁的期限一般应在一年以上。企业经营场地系自建、扩建或租用铁皮房的,还须提交规划部门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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