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会计师实用全书

再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497页(210字)

指直接承保的保险人为了减轻自身承担的风险责任而将其承保业务的一部分责任通过合同转移给其他保险人。再保险实际上就是保险人的保险,直接承保业务的保险人称原保险人,接受再保险的保险人称再保险人。再保险也称分保,故再保险双方也称为分出公司、分入公司。按照业务安排方式,再保险可分为固定再保险、预约再保险和临时再保险,按照双方承担责任的划分,再保险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上一篇:保险融资 下一篇:比例再保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