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210页(724字)
香港的中学教育按其课程类别和教育功能不尽相同可分为四类,即英文文法中学、中文文法中学、工业中学和职业先修学校。也有把英文文法中学和中文文法中学合为一类统称中英文法中学。1978年起,香港的义务教育扩展到了初中三年级,因此,中学教育就由义务教育的初中和非义务教育的高中组成完整的中学教育阶段。香港的中学教育学制为5年,即初中3年,高中2年。学生读完5年中学课程并参加中学会考后可进入中六教育(即大学预料)1~2年,为进入高一级学校作准备。中学大部分是全日制,每周授课5天,师生比例均为1∶21.8。1993年统计,全港的中学生约有472200名,在489所中学就读。其中,中英文法中学403所,就读人数413319人。工业中学22所,职业先修学校23所,这两类学校的学生数为20880人。文法中学和工业中学课程以学术科目为主,兼设实用科目或工商科目。英文中学的教材、试卷均采用英文,但其中大部分学校也不同程度采用中文(粤语)补充授课。职业先修学校主要为学生接受职业训练打好基础,在初中课程中职业技术课目占40~50%,高中阶段减到30%。职业先修学校的学生中三毕业后,多数参加各行各业的学徒训练,边工作边受训,毕业后成为技工。香港的中学按经费来源及管理机构可分为官立学校、资助学校、私立学校和独立学校。在70年代,香港的私立中学占全港中学生总数的70%,近十多年来已逐步被官立学校和资助学校所代替。独立学校是为侨居香港的外籍人士服务的国际学校,它们提供外国课程,有英童学校、日本人学校、德瑞国际学校、国际法文学校等。这些学校的经费主要是依靠所属国别政府或该国在港侨民的支持,部分也获得香港政府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