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产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新编妇产科临床诊疗手册》第121页(1091字)

1.病史 了解参阅门诊病史(包括初、复诊记录)

(1)结婚年龄、生育年龄、月经史、生育史、胎产次、有无异常分娩史,有无习惯性流产史及人流史;

(2)初复诊的各项记录,此次妊娠产前检查次数,血、尿常规,肝、肾功能,骨盆外测量、胎先露、胎心、血压、体重、水肿等;

(3)过去有无与妊娠有关的并发症及软产道,骨产道两方面异常;

(4)有无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如有,须注意发生的孕周及目前情况;

(5)是否胎位异常;

(6)询问过去疾病史,如心、肝、肾、肺、高血压疾患史,并需询问发病日期、病后的随访治疗和最后发作日期;

(7)检查宫缩情况,有无破水,有无阴道流血。

2.检查 全身及产科检查。

(1)先露、胎心、子宫底高度、先露入盆情况;

(2)无产前检查者,须作骨盆外测量,门诊骨盆外测量有异常须复测一遍;

(3)肛门检查

1)了解宫颈扩张情况;

2)确定先露、方位及以坐骨棘为标志确定先露的下降情况;

3)解胎膜是否破裂,如有阴道流液测其pH值或查齿状结晶;

4)产前出血超过月经量或怀疑前置胎盘者禁肛查。

(4)入院常规护理

1)换衣裤,交家属带回;

2)办理入院手续;

3)测体温、脉搏,做普鲁卡因及麦角新碱皮试。

(5)常规在入院时作一次胎心监护,有特殊需要可作B超及胎儿脐动脉血流检查。

(6)有特殊情况须找家属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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