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83页(211字)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于1947年正式成立并成为联合国一个专门机构,现有161个成员国,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常设机构是理事会,我国1974年正式加入,也是理事国之一。该组织下设航行、运输、联合供应空中航行设施等委员会,另有常设的法律委员会协调工作。该组织是负责国际航空运输的技术、航行及法规方面的政府性机构,它所通过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各成员国必须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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