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223页(416字)

规定检察机关的组织体制、职权范围和办案程序的法律制度以及为贯彻执行法律制度而制定的业务工作制度的总和。属于广义的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按所调整的对象的不同,检察制度可分为组织制度和程序制度两大部分。组织制度主要包括:①检察机关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的地位及其性质、任务、职权范围和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等;②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领导体制及其内部机构设置和业务分工等;③检察人员的构成、职责、条件、任免、权利和义务以及考核、培训、奖罚、待遇等。程序制度主要指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和进行法律监督应当遵守的诉讼程序和行为准则以及与有关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检察制度的主要法律渊源,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以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再次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的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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