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364页(268字)

又称“言词证据”。表现为人的陈述的证据。刑事证据中的人证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人证是人用言词方式叙述他们所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是客观见之于主观的东西。人证的真实性、准确性不仅受陈述者感受案件事实时的客观条件限制,而且还可能受陈述者与案件结局或与当事人的利害关系、陈述者的道德品质的影响。此外,陈述者的感受力、记忆力、判断力、表达能力以及对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也直接影响人证的证明力。司法人员在对人证进行审查判断时,应充分注意这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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