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387页(232字)

中国人民法院以合议的方式审判案件时,负责组织、主持法庭审判活动的合议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时,自己担任审判长。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审判长的主要职责是,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主持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对违反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予以警告制止、责令退出法庭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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