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413页(1400字)

对犯罪过程中遗留的潜手印采取的显色方法。手印显现应当根据形成手印的物质,有针对性地使用特效的理化方法。

对汗液物质形成的潜手印的显现汗液中含水分99~99.4%,其他成分中的无机物质(包括20余种金属离子和4种无机酸根)占4.9~8.2‰,有机成分(氨基酸、乳酸、尿素、葡萄糖等)约占1~7‰。显现汗液手印的原理是根据汗液中无机与有机成分的特性,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使其着色或变色。具体方法可归纳为三大类:①利用新鲜汗液物质自身的粘附力着色。潜手印的部位是由汗液形成,新鲜汗液具有一定的“粘滞力”,这种粘滞力可保持一定的时间。利用这种粘滞作用,将某些细小物质微粒附着于乳突线表面,即可将纹线显出。常用的方法有金属或非金属粉末显现法、碘薰法、烟薰法。它一般适用于遗留48小时以内的汗液手印。如遗留时间过久,汗液干涸,粘性降低,显现效果会下降,在显现前应采取其他技术处理方法激活表面粘性。采用粘附作用着色法时,应根据物体表面光滑程度和颜色选用不同的物质。如承受体表面光滑干燥,其自身对粉末粘附力弱,可选用粘附力强的轻金属粉末;如客体表面粗糙,本身对粉末粘滞力强,则应选用粘附力弱而浸透力较强的重金属粉末。烟薰或碘薰方法通常适用于纸张和本色木质表面。在选用显现剂颜色时要同承受客体表面有较大反差。②化学反应显色。某些化学试剂具有同汗液成分进行灵敏显色反应的作用,因而常被用做显现试剂。如硝酸银试剂同汗液中的氯离子反应呈深棕色;茚三酮试剂同汗液中的氨基酸反应,生成深蓝色沉淀物。由于汗液中的有效成分含量甚微,因而要求化学显色试剂应有高灵敏的特效性;而且配制的溶液一般只适用于渗水性承受客体表面。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试验和推广了α-氰基丙烯酸乙酯薰显法。它是一种白色单体易挥发物质,在室温或略加热条件下挥发,其单体在汗液物质中的阴离子引发下聚合,形成白色沉淀物,从而把汗液纹线显现出来,并可再通过生物染色剂二次着色。③荧光显现法。利用汗液中的有机物质在紫外线或激光的激发下,能发出微弱荧光的原理,在不破坏检材的情况下,直接观察和拍照潜手印的荧光图像。还可以用荧光物质对潜手印进行前期处理,再激发二次荧光,可以增强荧光强度。荧光显现应在暗室条件下进行,拍照时应满足一定的条件。

对油质潜手印的显现 多数矿物油质对紫外线或激光均有较强荧光反应,因此可以使用荧光显现法。其次,我国刑事技术部门研制了专门的油手印显现粉末。此外,各地在实践中还探索了一些简便实用的方法,使手印纹线上的油质变色,从而改变反差,将潜手印显出。

对血手印的显现 目前常用的显现方法有两种,一是通过短波紫外线照射,激发血物质产生灰白色荧光,予以拍照;二是使用四甲基联苯胺与过氧化氢混合试剂显现,血中铁离子与过氧化氢反应,释放出生态氧,将联苯胺氧化成联苯胺兰,使乳突纹线呈蓝色。

显现潜手印的方法很多,但任何一种方法都只能适用于部分客体,必须在掌握显现原理的基础上区别具体条件而采用,并在综合互补上下功夫,才能增强显效。还有一些遗留在疑难客体上或由某些特殊物质形成的潜手印,仍是显现技术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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