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632页(1647字)

侦查和起诉黑手党罪案的专门检察机构。意大利共和国1991年11月20日通过《对有组织犯罪集团罪行而进行的诉讼中协调调查工作》的第367号法令,决定设立区级反黑手党检察局和全国反黑手党检察总局。该机构的任务是打击黑手党型的有组织犯罪集团。根据刑法典和总统法令的规定,反黑手党检察局负责侦查起诉的罪案主要是黑手党型集团;掳人勒索;以非法贩卖麻醉品或精神药物为目的的集团;利用黑手党型集团的条件等实施的罪行;以干扰政治选举为目的的活动等。所谓黑手党型集团,其行为主要表现为参加、发起、领导、组织集团或武装集团;由集团参加者控制经济活动;从犯罪得到资助等等。

区级反黑手党检察局设在各地区首府的区级检察院内。全国共设26个区级反黑手党检察局,各局的管辖范围与所在的上诉法院的管辖区相同,都由具有特殊业务才干的检察官组成。其职能是负责处理一切在其所辖地区内有关黑手党和有组织犯罪的案件,旨在保证此类案件侦查工作的协调,对这些严重的犯罪进行有效打击。

全国反黑手党检察总局设在驻最高法院总检察院内。其主要职能是协调旨在有效地组织及处理就“黑手党罪行”而进行的各种调查取证的侦查活动。黑手党罪案的具体侦查活动是由区级反黑手党检察局负责的,但区级局管辖权有限制,而黑手党犯罪范围无限制,需要由总局协调,故总局负责协调意大利境内对黑手党和有组织犯罪的侦查活动。总局的这种侦查协调中心的任务由全国反黑手党检察长(亦称反黑手党总局长)和20位检察官执行。国家还为这21名检察官配备了二百多名合作者。局内组织设有10个处,即:4个处分别管辖西西里岛、坎帕尼严大区、卡拉布里亚大区和普利亚大区黑手党与新黑手党案件的侦查事务。另有研究与文书资料处、国际事务处、技术资讯处、预防措施处、嫌疑行动侦查处、掳人勒索侦查处。全国反黑手党检察长及总局的检察官直接由最高司法理事会任命。总局有一套自成一体相对独立的组织制度。驻最高法院检察院可对总局进行一般性监督,但无权对其工作加以指导。全国反黑手党检察长只对驻最高法院总检察院总检察长通报反黑手党工作及其成果,以便总检察长能在每个司法年度之初应提交的关于司法管理报告通报反黑手党工作。全国反黑手党检察长在行使职责中依法可以使用反黑手党调查局(D.I.A)、国家警察(S.C.O-中央行动处-刑警中心)、宪兵(R.O.S-反犯罪组)、财经警察(S.C.I.C.O.-G.I.C.O.)并为上述机构进行反黑手党的调查取证活动制定方针。为了协调调查取证活动和保障该活动完整及时,并保证按功能准则使用各部各级的司法警察,全国反黑手党检察长对区级检察官负有督促的职责。为了履行法定职责,他有权为区级反黑手党检察官制定方针,解决协调侦查活动中的矛盾,召集有关区级检察官会议,解决协调侦查工作的分歧与冲突,必要时还可发布附带理由的命令,将处于初步侦查阶段的某些特定案件调由自己审理。在特殊情况下,他可以临时委派全国或区级反黑手党检察官采用灵活性和流动措施来保证侦查和诉讼的需要。为了协调侦查和追究黑手党罪行的刑事责任,他还可以调取并处理关于有组织集团的信息、情报和其他材料。总局的中央资料库有一百二十多名工作人员,与区级局资料库有联系,储存所有反黑手党调查案,还有黑手党人的金融行动情况,他们笔记中的他人名字、拥有的武器,以及与其他黑手党人的联系情况等。通过仔细的分析处理,可以看出所有调查活动之间的联系,从资料库查到正在侦查的案件的有关情况。总局还负责为区级局提供资料、信息,或从其他局发现资料。由于黑手党犯罪具有跨国性,总局还与所有欧洲国家和其他很多国家检察机关有联系,互相交换信息情报。意大利监狱法还规定:国家反黑手党检察官有权在无需批准的情况下与囚犯和被收容人会面;其他经批准的会面若涉及与黑手党相关罪行有关的,还应通知国家反黑手党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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