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革工业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皮革工业手册制革分册》第689页(495字)

制革生产中只有约30%的原料皮转变成革(包括剖层革),其余的形成废物或副产品,如图6-1所示。

图6-1 1t原料皮在制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和固体废物及副产品量

我国皮革工业每年向环境排放的废水量约为7000万吨,其污水排放总量占全部工业污水量的1.6%,CODCr约15.4万吨,BOD5约9万吨,SS约17.5万吨。所产生的有机、无机污染物的耗氧量列工业废水排放的第六位。此外,皮革行业每年向环境排放的固体废物达数万吨。

由于制革行业污染的特点,我国政府严令禁止小制革企业的新建,特别是在淮河、太湖流域等污染严重区域内,严令禁止没有污染处理设施的制革企业开工生产,以防止这一地区的环境进一步恶化。

因此,除了对制革生产所带来的废物要进行治理和利用外,还应着重实施制革生产的“清洁化工艺”,即在生产过程中尽量避免产生废物和节约化学品和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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