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肾上腺皮质激素及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编临床用药手册》第356页(3477字)

肾上腺皮质激素包括盐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和氮皮质激素类,化学上属于甾醇类,受脑垂体前叶的促皮质素所调节,它们之间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以实现其机能的相互协调。

一、作用机理

(1)抗炎作用:糖皮质激素对任何炎症全过程都有抑制作用,可减轻充血、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抑制炎症细胞向炎症部位移动,阻止炎症介质,如激肽类、组织胺、慢反应物质等发生反应,抑制吞噬细胞的功能,稳定溶酶体膜,阻止补体参与炎症反应,抑制炎症后组织损伤的修复等。

(2)免疫抑制作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影响免疫反应的多个环节,包括可抑制巨噬细胞吞噬功能,降低网状内皮系统清除颗粒或细胞的作用,可使淋巴细胞溶解,以致淋巴结、脾及胸腺中淋巴细胞耗竭。此作用对T细胞较明显,其中辅助性T细胞减少更明显。还可降低自身免疫性抗体水平,因此可缓解过敏反应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症状及对抗异体器管移植的排异反应。

(3)抗毒素作用:糖皮质激素能提高机体对有害刺激的应激能力,减轻细胞内毒素对机体的损害,缓解毒血症症状,也能减少内热原的释放,对感染性毒血症的高热有退热作用。

(4)抗休克作用:解除小动脉痉挛,增强心缩力,改善微循环,对中毒性休克,低血容量休克,心源性休克都有对抗作用。

(5)对代谢的影响:糖皮质激素可增高肝糖原,升高血糖;提高蛋白质的分解代谢;可改变身体脂肪的分布,形成向心性肥胖;可增强钠离子再吸收及钾、钙、磷的排泄。

(6)对血液和造血系统的作用:使红细胞和血红蛋白含量增加,大剂量可使血小板增多并提高纤维蛋白原浓度,缩短凝血时间。此外,可使血液嗜酸细胞及淋巴细胞减少。

(7)其他:减轻结缔组织的病理增生,提高中枢神经系统的兴奋性,促进胃酸及胃蛋白酶分泌等。

(8)盐皮质激素相对地受垂体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影响较少,受肾血流量和血中钠浓度影响较大:盐皮质激素的代表为醛固酮,主要作用是增加远曲肾小管对钠离子的重吸收和对钾离子的作用,即留钠、留水和排钾作用。

二、临床应用

糖皮质激素的临床用途较广。

(1)急、慢性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包括肾上腺危象)、脑垂体前叶机能减退及肾上腺次全切除术后作替代疗法。

(2)严重感染并发的毒血症,如中毒性痢疾、中毒性肺炎、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暴发型肝炎等。

(3)自身免疫性疾病,如风湿热、风湿性心肌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性红斑狼疮、结节性动脉周围炎、皮肌炎、自身免疫性贫血和肾病综合征等,一般用综合疗法。异体器官移植术后产生的免疫排斥反应也可用皮质激素。

(4)过敏性疾病,如荨麻疹、枯草热、血清病、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和过敏性休克等,通过其抗炎、抗过敏作用缓解症状而达到治疗效果。

(5)缓解急性炎症的各种症状,并可防止某些炎症的后遗症,如组织粘连、疤痕,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胸膜炎、心包炎、虹膜炎、角膜炎、视网膜炎、视神经炎、睾丸炎和烧伤等。

(6)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

(7)血液系统疾病,如白血病、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等。

(8)其他:肌肉和关节劳损,严重天疱疮、剥脱性皮炎,溃疡性结肠炎及甲状腺危象等。

三、用药方法

(1)大剂量突击疗法:即短期内用大剂量,用于严重中毒性感染及各种休克。

(2)一般剂量长期疗法:用于结缔组织病、顽固性支气管哮喘、中心视网膜炎、肾病综合征、各种恶性淋巴瘤、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等。

(3)小剂量代替疗法:每日给生理需要量。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时,需用糖、盐两类皮质激素补充;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宜用氢化可的松或可的松;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只需补充糖皮质激素,并给予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以促皮质功能恢复。

(4)局部用药:用于眼病和皮肤病,可用氢化可的松及氢化泼尼松。

(5)常用糖皮质激素药物的相对效价及等效剂量见下表:

糖皮质激素类物的相对效价及等效剂量表

四、应用注意事项

(1)严格掌握适应症,防止滥用,避免产生不良反应和并发症,以便使此类药物在某些疾病的抢救和治疗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2)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本类药物,可引起肥胖、多毛、痤疮、血糖升高、高血压、眼内压升高、钠和水潴留、水肿、血钾降低、精神兴奋、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甚至出血穿孔、骨质疏松、脱钙、病理性骨折、伤口愈合不良等,因此应尽量避免长期或大剂量用药。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高血压病、动脉粥样硬化、心力衰竭、糖尿病、精神病、癫痫、手术后病人以及胃、十二指肠溃疡和有角膜溃疡、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的病人应避免使用。

(3)本类药物对病原微生物并无抑制作用,且由于其能抑制炎症反应和免疫反应,降低机体防御功能,反而有可能使潜在的感染病灶活动和扩散,应特别注意及时加以控制。一般感染不要用本类药物。急性感染中毒时,必须与足量的有效抗菌药物配合应用,对重度结核病应合并使用足量的抗结核药,并掌握病情,及时减量和停用。

(4)如必须长期使用本类药物,应给予促皮质素,以防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同时给予钾盐,以防血钾过低,并限制钠盐的摄入。出现胃酸过多时,应加服抗酸药。长期大量用药还宜增加蛋白饮食,以补偿蛋白质的分解,并适当加服钙剂及维生素D,以防脱钙及抽搐。

(5)停药时应逐渐减量,不宜骤停,以免复发或出现肾上腺皮质机能不足症状。

(6)孕妇应慎用或禁用,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早期使用可能影响胎儿发育,有的可导致多发性畸形。

(7)对病毒性感染应慎用,因目前尚缺乏对病毒确实有效的药物。使用皮质激素抑制了机体免疫系统功能,可使病毒感染扩散和加重。

五、药物相互作用

(1)皮质激素可使血糖升高,减弱口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的作用。

(2)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利福平等肝药酶诱导剂可加快皮质激素代谢,故需适当增加皮质激素剂量。

(3)皮质激素与噻嗪类利尿药或两性霉素B均能促使排钾,合用时注意补钾。

(4)皮质激素可使水杨酸盐的消除加快而降低其疗效。此外,两药合用更易致消化性溃疡。

(5)皮质激素可使口服抗凝血药效果降低,两药合用时抗凝血药的剂量应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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