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中国文书大典上卷》第419页(5314字)

【简介】:

简章,《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印行)解释为“简要之章程”。招生简章是教委机关或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将招生目的、招生条件、招生人数、考试时间和科目、录取办法、学习期限和内容、分配原则等事项告知社会时使用的一种文书。它与公告不同,公告是“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或重要事项的一种文书”(江西教育出版社:《写作知识辞典》),“一般机关都不随意使用这种文体”(学林出版社:《应用文大全》);与广告也不同,广告是“商业、服务行业等向群众介绍产品、商品、劳务,报道服务内容时所写的文告”(江西教育出版社:《写作知识辞典》);与启事也不同,启事是“机关、团体或个人有什么事情需要公开说明或希望群众协助办理时所写的一种文告”(江西教育出版社:《写作知识辞典》),“启事不具备法令性、政策性,因而也没有强制性和约束力”(上海文化出版社:《中国实用文体大全》)。公告、广告、启事属告启类,招生简章属法规类。招生简章的特点是:1.约束性。招生简章明确规定了社会各界在招生工作中应该做的事情,如果违反了它,轻则要受到批评或被取消录取资格,重则要受严厉处分。2.政策性。招生简章的内容,与国家法令、党的方针政策是一致的,如果在招生计划、方法、专业设置等方面要作改革,必须征得政府与教育机关的批准。3.稳定性。招生简章通过张贴、登报、广播等方式公布后,便成为考生参加考试的行动准则,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变动或修改。招生简章的格式,一般由标题、正文、结尾三部分构成。1.标题。要求用准确、概括的语言,揭示出招生的范围,一般由单位、时间、学校类别、文种四项构成,如《××省××××年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简章》;也有的标题由单位、文种两项构成,如《××大学招生简章》。2.正文。这是招生简章的主体部分,简章的中心意思都要在这里表述出来,可分段、分条列出。3.结尾。包括署名、日期。署名是制订简章的单位,应写在正文后下一行之右后方(张贴时还要加盖公章),日期写在署名下面。招生简章的写作要求是:1.招生简章须经招生部门和学校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公布,不容有含糊不清、似是而非的提法,没有作出决定或有分歧意见的事项,一律不要写入。2.不少单位、不少学校用“招生公告”“招生广告”、“招生启事”、“招生通知”代替“招生简章”,这是对招生简章的误用。3.在制订之前,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范例】:

××省1993年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68年9月1日后生)。报考外语院校和专业(师范院校外语系、科除外),年龄不超过23周岁。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

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青年,经所在单位推荐、省高招办批准,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有特殊贡献者,经所在单位推荐、省高招办批准,年龄、婚否不限;省农牧渔业厅颁发证书的乡农民技术员报考农业类院校,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

符合以上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报名,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公办教师只准报考师范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须工作满两年(1991年9月1日前毕业)方可报考。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内,可以报考。

高中毕业生报考中专,毕业后享受中专待遇。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

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中学在校生,未取得《体育合格证》的高中毕业生,上一年已被普通高校、中专录取而不报到的考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式服刑者,因高考舞弊受违纪处分今年不准报考者,在职职工报考中专者。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日期:5月3日到8日。

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县(区)高招办报名站。

考生须在规定日期内凭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有此项)到报名站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分文史、理工、外语、艺术、体育和农业六类,每个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但报考外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

在本省外县(区)借读的学生,一律到户口所在县(区)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作出全面鉴定。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体检一般在指定的条件较好的县以上医院进行,要选调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体检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防止偏宽偏严、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体检标准由县(区)高招办向考生公布。

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还需要进行军事院校考生身体健康检查,如军检不合格,只能参加地方院校录取。

五、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高校招生文化统考定于7月7日至9日进行,考试科目,文史类(含外语、艺术)为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外语,理工类(含体育)为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单报农业类的为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农技。英语学科实行标准化考试,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实行分卷考试。

外语考试有英、俄、日、法、德、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高等学校录取新生除特别说明者外不限语种。

各科计入总分的分数:

语文、数学满分为120分,生物满分为70分,其他各科满分为100分。

报考外语类或报考科技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日期定于6月12日至14日,由地(市)高招办统一组织。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考试日期定于5月22日至6月15日,全省分批集中进行。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艺术专业考试,考试日期由各招生院校自定。

六、评卷和公布分数

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分科集中进行。

考生的成绩只通知本人,不公布,查分必须提出申请。

七、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1日到19日,志愿填在档案袋和志愿卡上;志愿一经填好,不得更改,如档案袋与志愿卡的志愿不符,以志愿卡的志愿为依据。

考生志愿可填报提前(含军事、武警、公安、民航、航海、师大、体育、艺术)、重点、一般本科、面向全省专科、面向地(市)专科、中专等六个层次的院校。

八、录取

录取考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一批和第二批外省学校录取实行“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多于学校计划招生数的20%的比例投档”,其他学校实行“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适当比例投档”的办法;凡学校退回的档案必须写明退档理由,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今年录取新生的顺序是:军事、武警、公安、民航、航海、师大、体育、艺术院校(专业)提前录取;重点院校(含按规定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非重点院校)第一批录取;一般院校第二批录取;面向全省招生的专科学校第三批录取;面向地(市)招生的专科学校第四批录取;中专第五批录取;省属院校自费生第六批录取;委托代培、定向招生的录取工作原则上在同批院校统招后进行。

提前录取的院校没有录取的考生,可在以下各批次录取。

应届高中毕业生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总分低于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按本人志愿,推荐给学校择优录取。

应届高中毕业生受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单科竞赛优胜者,总分达到同批录取学校(限重点、本科院校)控制分数线的,可不受投档比例限制,由学校择优录取。

应届高中毕业生获国家教委、国家科委、科协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奖单科竞赛优胜者(获三等奖以上),可降低10分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地(市)以上党委和政府(含军分区常委)1991年以来授予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五一”奖章获得者,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三八”红旗手,优秀辅导员可按规定降分投档。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可按规定降分投档。

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战斗英雄,革命烈士子女可按规定降分投档。

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省政府明确划定的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按规定降分投档。

九、定向招生(略)

十、委托培养

委托培养两年制以上的本、专科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考。

委托单位要按规定为其培养的学生负担基建投资和其它有关经费。

中等专业学校接收委托培养中专学生,参照高校的办法办理。

十一、自费生(略)

十二、体育、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略)

十三、少年班招生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年龄在15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由所在中学推荐,直接向所报高校申请,参加全国高校理工类统考,由所报高校择优录取。

十四、坚持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

在招生工作中,各级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的模范,自觉遵守招生工作各项规定,做到“四公开、两监督”。招生工作人员和参加政审、体检的干部和医生,都要坚持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考生舞弊者,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情况严重的,一至三年内不准报考;工作人员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人员,应追究刑事责任。

××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九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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