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湖北人民出版社《二十世纪外国社会科学家辞典》第87页(285字)

【生卒】:1905—

法国法学家。

曾任巴黎大学国际私法教授、国际法学会和海牙国际法学院会员等职。他对国际私法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认为冲突法的使命在于尊重各国的实体法体系的独立性,同时在国际上对这些体系进行协调。他反对从各种先验的原则出发的演绎方法,而以系统的考察法律作为基础,同时还采用了经验的、实证的和比较的方法。他于1949年出版的《国际私法要论》,是代表当今法国国际私法学水平的着作。

他在战前出版的《关于合同法的法律冲突》一书,西方法学界评论为具有先驱意义的着作。另着有《国际私法哲学的各个方面》(1956)等。

分享到: